为深入贯彻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0)》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管理研究水平,使优质成果直接服务教育行政决策和基层学校实践,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今年将继续举办“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征文活动(苏教科院科〔2020〕1号)。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基础教育管理者、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及教育科研人员。
二、论文要求
1.论文必须为原创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立足基础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实践,立意新颖、观点鲜明。
2.选题范围
(1))学校文化:校园文化建设、区域教育科研文化建设、班级文化建设
(2)学校管理:校长领导力提升、学校管理团队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学校安全与法律
(3)教科研管理:学科教研组建设、教学组织管理
(4)教师管理:师德师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
(5)学生管理:德育、班级管理、社团建设
3.论文格式
文本格式为:标题二号黑体,单位、邮编和姓名四号楷体,摘要小四号楷体,正文四号宋体,1.5倍行距,参考文献和注释五号楷体,字数在3000-6000字;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学校+姓名”。
三、参评办法
区教育局组织预选,择优推荐80篇论文报送省级评选,不再进行区级评奖。省级评选不接受教师个人或学校直接报送的论文。论文必须原创,已正式发表、投寄其它刊物或已参加其它论文评选活动的不得参评。征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送要求
1.参评论文由各校组织初评,每校选出高质量的论文于2020年6月9日前将论文纸质稿和报名表一并送教育局办公室(九楼西首)处,同时将论文和报名表的电子稿,打包发送到gyxjyjmsk@126.com,文件包统一命名为“XX学校+2020管理征文”。
2.论文必须保证原创性,提倡实证研究,严禁网上下载、拼凑。省教科院终评时将逐篇进行论文查重比对,认定为抄袭者,将取消评奖,并通报各县区教育局。学校初评时要认真把关,保证论文原创性,教育局将根据初评情况和省教科院反馈结果进行通报。
五、评选程序
省级评选工作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进行,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参评论文经初评、复评和评审委员会终审,分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3%,一等奖7%,二等奖15%,三等奖20%。
2020年9月省教科院组织专家评审并举行颁奖活动;获奖者统一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颁发获奖证书;特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名单择期在《学校管理》杂志上公布,优秀获奖论文将分期选登在《学校管理》杂志上。
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