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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20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赣榆教育在线 信息提供日期:2020-05-12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0)》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管理研究水平,使优质成果直接服务教育行政决策和基层学校实践,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今年将继续举办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征文活动(苏教科院科〔20201号)。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基础教育管理者、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及教育科研人员。

二、论文要求

1.论文必须为原创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立足基础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实践,立意新颖、观点鲜明。

2.选题范围

1))学校文化:校园文化建设、区域教育科研文化建设、班级文化建设

2)学校管理:校长领导力提升、学校管理团队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学校安全与法律

3)教科研管理:学科教研组建设、教学组织管理

4)教师管理:师德师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

5)学生管理:德育、班级管理、社团建设

3.论文格式

文本格式为:标题二号黑体,单位、邮编和姓名四号楷体,摘要小四号楷体,正文四号宋体,1.5倍行距,参考文献和注释五号楷体,字数在3000-6000字;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学校+姓名

三、参评办法

区教育局组织预选,择优推荐80篇论文报送省级评选,不再进行区级评奖。省级评选不接受教师个人或学校直接报送的论文。论文必须原创,已正式发表、投寄其它刊物或已参加其它论文评选活动的不得参评。征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送要求

1.参评论文由各校组织初评,每校选出高质量的论文于202069日前将论文纸质稿和报名表一并送教育局办公室(九楼西首)处,同时将论文和报名表的电子稿,打包发送到gyxjyjmsk@126.com,文件包统一命名为“XX学校+2020管理征文

2.论文必须保证原创性,提倡实证研究,严禁网上下载、拼凑。省教科院终评时将逐篇进行论文查重比对,认定为抄袭者,将取消评奖,并通报各县区教育局。学校初评时要认真把关,保证论文原创性,教育局将根据初评情况和省教科院反馈结果进行通报。

五、评选程序

省级评选工作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进行,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参评论文经初评、复评和评审委员会终审,分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3%,一等奖7%,二等奖15%,三等奖20%

20209月省教科院组织专家评审并举行颁奖活动;获奖者统一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颁发获奖证书;特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名单择期在《学校管理》杂志上公布,优秀获奖论文将分期选登在《学校管理》杂志上。

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