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163/2020-00007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赣榆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10-29
信息名称: 区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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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

序号

执法类别

审核事项名称

适用情形

实施依据

1

重大行政许可

直接涉及申请人和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或者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

直接涉及申请人和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或者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6条、47条

2

行政许可延期事项

法定时限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需延长办理期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条

3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撤消的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0条

4

其他行政许可听证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江苏省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第2条

5

重大行政处罚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拟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0、91、94、95、96、98、99、100、101、102条

6

吊销本局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

吊销本局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9、93、108条

7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和没收违法所得价值2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和没收违法所得价值2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29条

《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2条

8

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

拟报请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8条

9

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29条

10

重大行政强制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的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的;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第36条

11

查封或者扣押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

查封或者扣押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致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难以正常进行的;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第36条

12

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的;

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的;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第36条

13

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第36条

14

重大行政征收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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