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76972/2022-00007 | 分类: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9-14 |
| 信息名称: | 班庄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调整方案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内容概述: |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
| 时效: | |||
班庄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在防范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全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政府财力、物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体系和联动机制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二)建设目标。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在全镇基本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有序、人员专兼并存、资源优势互补、后勤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2022年突出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专业应急救援装备升级换代;2023年突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和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2024年突出巩固提升、建成全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标准化体系。到2024年底,建成镇、村、部门、企业等多种类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全镇防汛抗旱抢险、气象和地质灾害、水上搜救、生产事故救援、公用事业保障、森林防灭火等重点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粉尘涉爆、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单独建立或联合建立相应行业和领域的专项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镇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重点和任务要求
(一)全面加强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由镇政府牵头镇综合执法局、镇水利站、派出所、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班庄分局等单位,整合现有力量,充分发挥镇属机构人员以及镇内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组建72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队伍主要包括指挥体系、组织结构、工作机制、人员职责、装备器材等。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参与抢险救灾,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镇属各条线、单位根据行业监管职责,按照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的原则,牵头建立健全全镇性行业事故风险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对监管职责涉及多种风险因素的,可以组建综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1.应急管理综合救援队伍。由镇综合执法局牵头,整合镇综合执法局职责职能,充分发挥全镇应急救援统筹协调作用。按照统筹规划、持续发展、规范运行的原则,逐步形成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反应快速、处置高效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实现指挥调度科学化,救援设备现代化,物资管理规范化,救援队员专业化。队伍主要任务是集防汛抢险、火灾扑救、冰雪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应急救援队伍,接收和传达灾害预警预报,收集并向区应急防灾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台风、强降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组织镇自然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
2.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由镇水利站依照职责建立健全本部门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队伍主要任务是:在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开展防汛抗旱技术指导、巡堤查险、水利工程修复、应急救援、业务培训和抢险演练工作;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抢险物资,随时服务于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镇自然资源分所牵头,根据班庄镇各山体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的情况,联合相应行政村负责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接收和传达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参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监测预警和群防群控,组织灾害隐患点排查,划分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开展防范知识宣传,报告隐患和灾情等信息,协助地方政府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和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
等工作。在容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行政村、学校等基层组织单位,明确参与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及其职责,定期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培训。
4.卫生应急救援队伍。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根据镇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镇、村两级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完善专家库,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组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镇医疗卫生机构要与村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把帮助组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作为对口支援的重要内容。
5.水上搜救队伍。由镇农业农村局牵头、镇水利站、交警四中队协同。整合水上搜救应急资源,组织单位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组建镇水上搜救队伍。主要任务是在水库养殖区、涉水风景旅游景点等存在从事水面作业、水面游览活动,发生或可能发生人员遇险、水域污染等突发事件时,搜寻救助遇险人员,控制、减轻水域污染等危害。
6.公用事业保障应急救援队伍。镇政府各条线统筹协调相关运营单位设计、施工、维护等专业技术人员,分别组建镇级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燃气、交通、镇容环境等公用事业保障应急救援队伍。镇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供电公司组建电力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组建通信保障应急救援队伍;镇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住建、自来水公司等组建城镇供水保障应急救援队伍;镇建设局负责组建机械设备保障应急救援队伍与城市排水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天然气供应和管道泄漏应急救援队伍;镇农路办负责组建县、村道交通保障应急救援队伍;镇综合执法局负责组建镇交通保障和镇容环境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各公用事业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必要时联合行动,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抢险救援任务。
7.森林防灭火队伍。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牵头负责,镇综合执法局、镇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分局依照职责分别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队伍装备配备,并推动夹谷山风景区、抗日山景区等单位组建森林防灭火队伍,着力推动专职消防站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和装备配备工作。森林防灭火队伍主要任务是开展全镇森林防灭火技术指导、统筹协调、检查督导、隐患排查,火灾先期处置、信息报告、应急救援,加强队伍体能技能训练、专业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学习、山林防火应急演练等工作,配合镇区开展扑灭火和组织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
(三)强化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镇综合执法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等单位及条线根据职责分工及“三管三必须”原则,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单位,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平时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应急救援演练、培训工作。
(四)加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队伍建设
镇综合执法局、派出所等主管部门牵头,摸底排查和整合全镇社会救援力量队伍,推动现有社会救援队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壮大队伍规模。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力量紧急征用和补偿、救援奖励、保险、抚恤等服务保障政策措施,引导鼓励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有序参与各类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将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确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和方式。根据镇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和镇现有社会救援队伍情况,推动危险品运输、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水域救援等重点行业领域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发展。
三、主要措施和保障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规划。各村及各条线是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建设方案,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合理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数量和规模,明确队伍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队伍资质认定管理,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提高队伍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力度,各相关条线要协同研究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明确推进本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各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要报镇综合执法局备案。
(二)强化经费保障与装备建设。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拓宽应急救援队伍经费渠道。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镇政府指导督促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库,按标准配置专业器械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重点配备抢险救援特种器材设施,提升应急装备水平。建立大型专用设备统筹调用征用机制,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各企事业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装备建设,满足应急需要。
(三)完善运行机制与相关政策。由镇政府组建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全镇应急救援工作,加强综合性队伍、专业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值守应急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应急合力。各应急救援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在镇政府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应急处置。鼓励社团组织和个人参加应急救援队伍,完善社会应急救援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调动民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积极性。对在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开展培训演练与社会动员。加强应急救援培训演练,易受灾害影响的村和企业、学校等单位,要在镇分管条线的组织和指导下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培训。镇安监局将定期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兼职人员培训演练。各条线、单位要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努力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充分发挥镇、村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群防群治应急体系。积极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志愿者服务渠道,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充实应急志愿服务内容,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宣传和辅助救援工作,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