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76972/2019-00008 | 分类: | 05 | 
| 发布机构: | 班庄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6-04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班庄镇2019年夏季秸秆综合 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班政发〔2019〕25号 | 主题词: | |
| 内容概述: | 夏季 禁烧 工作方案 | ||
| 时效: | |||
 
         
各村、各相关站所: 
        
为切实做好全镇2019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全面有效遏制秸秆焚烧行为,不因焚烧秸秆和秸秆抛河引发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空气环境质量,现制定2019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结合起来,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财政支持为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 
         
通过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地,不污一条河”的综禁目标,我镇范围内无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污染水体现象。 
         
三、主要措施和方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三套班子成员任成员的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日常工作。成立三个巡查组,对全镇三个大片九个小片开展巡查。实行包村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包村、村干部包田块,村支部书记(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到人、到地块。 
         
(二)加大宣传力度 
         
    镇专门安排三辆秸秆禁烧宣传车,在夏季秸秆综禁工作期间( 5 月 20 日— 6月 30日),每天到全镇各村广泛宣传。各自然村在主要路口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并利用广播进行轮回宣传。同时在村显著位置张贴《班庄镇夏季秸秆综禁工作公告》,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明确工作责任 
         
各村所安排的秸秆禁烧禁抛责任人要按责任图安排,即每个责任人负责一片,一包到底,负责秸秆禁烧(包括杂草、碎叶等被点燃或冒烟现象)、禁抛、离田清运,机收留茬高度控制等一系列工作。要安排人员全天候24小时在岗在位,严防死守,发生突发事故立即向镇汇报。 
         
(四)落实工作措施 
         
1、加强秸秆收储清运。各村要将秸秆综合利用、收储经纪人、禁烧禁抛责任人落实到组、农户、地块。合理设置各自收储场地(不得靠近河流、水库),面积不少于5亩。要组织清运,确保田间秸秆日产日清。要充分发挥秸秆经纪人作用并用广播告知全体农户。 
         
2、严格农机作业管理。秸秆留茬高度及粉碎秸秆长度一律控制在10厘米以下,农技中心要对全镇农机手进行业务培训。各村提前做好本地收割机的调查摸底,加大对农机手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按照强制标准作业,不达标准禁止其下地作业,对拒不执行规定的机手报所在片区督巡查组,达不到要求的拒付收割费用。 
         
3、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依据《赣榆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进行执法,特别对放第一把火的,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按照“谁地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对因焚烧秸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巡查组、各村于 5月20 日— 6月30日期间,每天上午10点前,将大麦、小麦等农作物收割进度、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的相关信息报送镇综禁办。 
         
(五)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奖罚兑现。 
         
对出现省、市、区第一个秸秆焚烧火点(以省、市、区通报结果为准)的村,实行全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所在村负责人就地免职,给予驻村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实行保证金倒扣制度,每个班子成员和包村人员以及各自然村负责人每人交保证金3000元。凡是被书记、镇长(含区以上督察组)督察到着火点的,扣除包片区督查组、相关责任人每人保证金500元,被三大片区督查组发现着火点的,扣除责任人每人保证金500元。 
         
     
         
附件:1.班庄镇2019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班庄镇2019年夏季秸秆综禁分片包村工作表 
         
 
         
 
         
 
         
                         班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 5月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