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68127453/2025-00016 | 分类: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10-09 |
| 信息名称: | 区城管局关于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教育跟班培训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 | |||
关于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教育跟班培训的通知
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收回连云港市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的函》(苏司函〔2025〕14号)和《关于收回各镇部分行政处罚权的通知》(赣政发〔2025〕53号),结合市城管局《关于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文书规范”的行政执法规范,全面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队伍“不会、不想、不敢”执法的恐慌。结合本区实际,决定开展第三期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教育跟班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契机,以提升一线人员素养为核心,聚焦源头治理、规范执法、应急处突和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聚焦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短板弱项,按照《赣榆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教育跟班培训计划》,通过系统性、针对性、实战化的教育培训,持续提升镇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技能和规范意识,强化基层专业化力量,实现指导、提能、增效。
二、培训内容
(一)培训对象。各镇选派1名有执法证在职学习觉悟较高的执法人员,参加跟班学习,请于2025年10月10日前填报《跟班培训人员报名表》。
(二)培训地点。在区城管局四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二周,按照培训计划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三)培训方式。由区城管局会同区住建局组建执法培训教员队伍,培训教员有区城管局政策法规科孟宪通、案件审理科李程龙、城管大队谷佃虎和区住建局执法大队欧冬冬,另特别邀请了区司法局汪海洋、区农业农村局许祥凯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卜严寒加入培训教员队伍。对各镇参加培训人员“手把手、面对面”地开展跟班指导、实战带教、问题会诊、案例分析等实践培训,提升镇综合执法能力工作。同时,根据各镇综合执法工作需要,下沉执法培训教员开展跟班培训和实践指导,执法培训教员不参加镇具体执法工作。
(四)培训内容。主要围绕镇综合执法部门保留的行政处罚事项,以《综合执法审慎实施行政处罚步骤参考》为基本培训内容,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性教育、公共法律知识、执法业务知识、案例分析等理论教学内容,以及执法管理平台使用和队列训练。
三、工作要求
(一)跟班人员专心学习确保培训实效。培训教员按培训计划耐心细致讲解培训内容;各镇跟班人员培训期间,自带一本新学习笔记和《综合执法审慎实施行政处罚步骤参考》汇编材料,专心致志学习。跟班学习期满后,学习人员上交跟班学习心得。
(二)传帮带保障跟班培训长效。培训目标完成后结束跟班教学,确保教育培训实效。各镇按照“一传十、十传百”的传帮带方式全面提升镇执法人员的执法实践能力和复杂问题处理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人人能办案,人人会办案”“人人能吹哨,人人会吹哨”的镇综合执法队伍,强化镇综合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
(三)严肃纪律保障跟班培训质量。各镇要认真做好跟班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廉政教育规定。教育培训期间严格执行培训签到和请销假制度,力争通过本轮教育培训促进镇执法队伍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的有效提升。
附件:
1.赣榆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教育跟班培训计划
2.跟班培训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孟宪通 联系电话:18805127531
邮箱:gyzhzflxb@163.com
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