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1899750/2017-00003 分类: 30
发布机构: 墩尚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3-06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墩尚镇2017年安全生产“三百行动”(第一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墩政发〔2017〕4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墩尚镇2017年安全生产“三百行动”(第一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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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墩尚镇2017年安全生产“三百行动”(第一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墩政发〔20174

 

关于印发《墩尚镇2017年安全生产“三百行动”

(第一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墩尚镇2017年安全生产“三百行动”(第一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墩尚镇人民政府

2017 31


墩尚镇2017年安全生产“三百行动”

(第一轮)实施方案

 

根据区安委办印发的《赣榆区2017年安全生产“三百行动”(第一轮)实施方案》的文件通知要求,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决定在全镇开展“百日执法检查整改、百项隐患挂牌督办、百名专家把脉问诊”行动第一轮活动(以下简称“三百行动第一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党中央及国务院、省市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深化年”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为抓手,坚持安全生产“层层抓、行行抓、人人抓、时时抓”,持续推进“三百行动”,着力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防治综合能力,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两聚一高”发展大局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活动

1.开展百日检查整改专项行动。2016年“三百行动”的基础上,利用3-5月份100天左右时间,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海洋渔业、电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学校、堆土场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检查,确保全镇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开展百项隐患挂牌督办行动。在百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筛选“百条”重大事故隐患。凡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经评估、认定后,报请区政府,由各行业安委会主任根据分工牵头相关部门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隐患整改的协调和日常督查,督促被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按期消除。

3.开展百名专家“把脉问诊”行动。结合国家、省、市、区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等活动,按照“专家诊断隐患、企业落实整改、部门抓好督办”的原则,组织“百名”专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把脉问诊”,参加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重大隐患整改验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事故调查等工作。对诊断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限期整改,跟踪督办。

三、实施范围

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

四、重点领域

1、道路交通

牵头单位:交巡警中队

责任单位:派出所、农路办

检查重点:(1重点车辆。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为重点,特别是检查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执行情况,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等。(2重点驾驶人。以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 30次以上未处理、交通违法记满分未办理降级换证、累积超过 12分且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3重点道路。以流量较大、事故高发的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危险路段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不达标的路段,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易发生坠车事故缺乏安全提示的路段。(4重点企业。以客货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和场站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违法行为未受到及时教育处理、24小时GPS专人值守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事故频发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

2、建筑施工

牵头单位:建管所

责任单位:城管所、市场监管局墩尚分局

检查重点:(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4)模架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使用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3、消防

牵头单位:派出所

责任单位:文化站、卫生院、民政办、市场监管局

检查重点:(1)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的排查整治。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单位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2)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问题的整治。针对本地区特色产业、“三合一”等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问题开展集中检查,落实各部门整治职责。(3)非法建筑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化非法建筑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分类整治要求,跟踪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整改进度,督促其抓紧补办消防手续。(4)互联网上网营业服务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4、特种设备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墩尚分局

责任单位:建管所、安监所

检查重点:(1)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加强压力容器、场内机动车的现场安全监察和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制定执行情况、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2)加强气瓶、流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监管。加强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信息化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充装行为。

5、海洋渔业

牵头单位:农技中心

责任单位:派出所、刘口边防派出所

检查重点:(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2)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排查渔船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查处渔船证书持有、渔船进出港签证、渔船编组作业生产、渔船航行作业规则、渔船和船员保险等情况。(3)加大对在港船舶安全状况和持证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涉渔浮子筏、涉渔“三无”船舶和“套牌”渔船。重点检查达到或接近使用年限的老旧渔船和10人以上出海渔船安全生产情况。(4)加强渔船海上安全检查,严查渔船超航区、超风级、超载航行作业和不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等行为。实时掌握出海渔船的动态,严厉查处船载终端不开机、呼叫不回应、违规操作等行为。(5)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渔业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预案演练。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

6、电力

牵头单位:供电所

责任单位:建管所、派出所

检查重点:(1)电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电力行业工程建设领域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以及安装、拆卸、验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起重机械是否按照规定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脚手架进场材料、搭设情况是否与施工方案和相关标准一致;施工现场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存在死角和盲区,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2)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情况。督促电力企业开展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和电力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推进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测评工作;检查电力企业二次系统“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落实情况,特别是生产控制大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电力企业工控PLC设备漏洞排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7、危险化学品

牵头单位:安监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墩尚分局、派出所

检查内容:(1)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全面开展检查安全设计诊断情况。(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控制系统改造、运行和维护情况。(3)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风险防范和作业许可制度的落实情况。(4)企业涉及可燃粉尘作业场所防火防爆和防尘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5)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隐患排查和治理完成情况。(6)石油化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

8、烟花爆竹

牵头单位:安监所

责任单位:派出所、刘口边防派出所、市场监管局

检查重点:(1)烟花爆竹代批点:一查代批点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是否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二查是否未经许可私自新(改、扩)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三查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四查库房防雷、防静电、防潮隔热等安全设施是否处于合格适用状态。五查是否超量和超许可范围储存。六查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七查是否向无证经营者配送烟花爆竹。八查是否经营礼花弹和非法产品。

2)烟花爆竹零售点: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过安全培训。二查现场安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执行专店、专柜经营,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三查是否异地经营和超量储存等违规行为。四查是否私设仓库。五查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产品。

9、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

牵头单位:安监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墩尚分局、派出所

检查重点:(1)冶金及铸造企业。一查安全机构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是否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并配足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检测检验设备和防护用品。二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三查作业现场管理是否到位。铁水罐、钢水罐的吊运影响范围内是否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吊运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是否定期进行安全鉴定。四查应急管理是否落实。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了演练,应急救护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员工是否能熟练使用。

2)有限空间作业。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进行充分辨识,全面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并逐一进行风险评估,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基础台帐,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二查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是否建立培训制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是否进行了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的培训,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三查作业现场条件是否确认。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进行了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相关人员;是否采取了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作业现场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畅通。四查应急预案演练是否落实。企业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相关救护人员在事故突发状态下是否能够熟悉应急处置和救援方法,避免盲目施救。

10、学校

牵头单位:中小学

责任单位:墩尚中学、罗阳中学、墩尚小学、罗阳小学

检查重点:(1)完善治安警情通报、安全法制教育、周边巡逻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安全防范指导,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杜绝校园内有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2加快国家标准校车配备和更新,加大运力投放,检查专门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载客车辆是否定期年检,是否取得校车标牌,是否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探头。(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设施等消防安全措施,切实提高学生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4)增上安全知识课,开展防灾减灾和应对突发事件演练,提升自救、互救、疏散救援的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确保灾难来临时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1、堆土场

牵头单位:建管所   

责任单位:城管所、国土所

检查重点:(1)查辖区内建筑垃圾、工程堆土、生活垃圾、煤堆、料堆、危旧房屋、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等基本情况。(2)查可能存在地质灾害的隐患点进行摸底排查,加强现场检查和监测监控。

各村要按照属地原则,根据辖区实际,按照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步骤,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活动。

五、时间安排

(一)集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31-331日)

要制定安全生产“三百行动”(第一轮)实施方案,方案要具体、要具有可操作性。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镇三套班子领导包企业督促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要按照牵头部门牵动责任,责任部门落实责任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三百行动”(第一轮)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要建立安全检查一企(项目)一档,档案要包括企业(项目)基本情况、检查表等。

(二)集中开展隐患整改行动(41-430日)

要对专项检查行动中检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按照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分类整改。对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重大隐患,及时责令停止生产,撤离人员。拒不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重大隐患由区安委会挂牌督办,通报各相关镇(园区)党政主要领导及区相关部门,并抄报区责任领导。区安委会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成立督查组进行督查。

要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消除排查隐患。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各类隐患,要加强行政执法,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重大隐患消除后,待有关单位组织验收办结,交区安委会,由区政府有关责任领导签批,及时销号。

(三)集中开展把脉问诊行动(51-531日)

镇将聘请专家对辖区内相关行业领域进行把脉问诊。聘请专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参与隐患整改验收。区安委办聘请专家对各镇(园区)、区各有关部门上报的重大隐患进行认定,对重大隐患整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镇安委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三百行动”(第一轮)工作实施。镇分管领导负责分管条线安全生产“三百行动”(第一轮)工作实施,切实加强领导。要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法监管。抽调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督查组,对我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予以公开曝光。

各相关单位分别于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三百行动”(第一轮)分管负责人、具体联络人名单,“三百行动”(第一轮)实施方案及专家检查方案;每月最后一日报送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5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三百行动”(第一轮)工作总结。材料(均含电子文档)报送至镇安委办(安监所)。

联系人:吴波亮

电子邮箱:0518Lyaj@163.com

 

附件:

1.墩尚镇2017年安全生产“三百行动”(第一轮)责任

分解表


 

附件1          

墩尚镇2017年安全生产“三百行动”(第一轮)责任分解表

序号

重点领域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1

道路交通

交巡警中队

派出所、农路办

 

2

建筑施工

建管所

城管所、市场监管局墩尚分局

 

3

消防

派出所

文化站、卫生院、民政办、市场监管局墩尚分局

 

4

特种设备

市场监管局

建管所、安监所

 

5

海洋渔业

农技中心

派出所、刘口边防所

 

6

电力

供电所

供电所

 

7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安监所局

生产监管局墩尚分局、派出所

 

8

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

安监所

市场监管局、派出所

 

9

学校

中小学

墩尚中学、罗阳中学、墩尚小学、罗阳小学

 

10

堆土场

建管所

城管所、国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