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09/2018-00063 分类: 30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8-02-01
信息名称: 关于重新转报江苏天博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辆防疫车项目核准的请示
文号: 赣发改工〔2018〕4号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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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转报江苏天博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辆防疫车项目核准的请示

关于重新转报江苏天博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辆防疫车项目核准的请示

 

市发改委:

我委于2017926日向贵委上报《关于转报江苏天博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辆防疫车项目核准的请示》(赣发改工【2017276号),现因企业调整设计方案,需要对原上报文进行调整。原上报文中主要内容为“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赣榆经济开发区宁波路6号,项目总占地52.62亩,总建筑面积19891.6平方米。项目拟购置工艺设备及仪器294台(套),研发设备及各类软件222台(套)。项目投入使用运行后预计各类能源消耗折标准煤为164.14tce/a(当量值)、414.1tce/a(等价值)。项目总投资1.045亿”,调整后,项目主要情况如下: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赣榆经济开发区宁波路6号,项目总占地52.62亩,总建筑面积19891.6平方米。项目拟购置工艺设备及仪器294台(套),研发设备及各类软件222台(套)。项目投入使用运行后预计各类能源消耗折标准煤为196.47ce/a(当量值)、501.01tce/a(等价值)。项目总投资17113元。

根据项目核准文件要求,该项目申请报告、规划选址意见、不动产权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具备现将相关材料随文上报,恳请贵委予以审核并转报

特此请示。

附件:江苏天博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辆防疫车项目申请报告

 

201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