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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276809/2018-00063 | 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8-02-01 |
信息名称: | 关于重新转报江苏天博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辆防疫车项目核准的请示 | ||
文号: | 赣发改工〔2018〕4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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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转报江苏天博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辆防疫车项目核准的请示
关于重新转报江苏天博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辆防疫车项目核准的请示
市发改委:
我委于2017年9月26日向贵委上报《关于转报江苏天博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辆防疫车项目核准的请示》(赣发改工【2017】276号),现因企业调整设计方案,需要对原上报文进行调整。原上报文中主要内容为“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赣榆经济开发区宁波路6号,项目总占地52.62亩,总建筑面积19891.6平方米。项目拟购置工艺设备及仪器294台(套),研发设备及各类软件222台(套)。项目投入使用运行后预计各类能源消耗折标准煤为164.14tce/a(当量值)、414.1tce/a(等价值)。项目总投资约为1.045亿元”,调整后,项目主要情况如下: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赣榆经济开发区宁波路6号,项目总占地52.62亩,总建筑面积19891.6平方米。项目拟购置工艺设备及仪器294台(套),研发设备及各类软件222台(套)。项目投入使用运行后预计各类能源消耗折标准煤为196.47ce/a(当量值)、501.01tce/a(等价值)。项目总投资约为17113万元。
根据项目核准文件要求,该项目申请报告、规划选址意见、不动产权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均已具备。现将相关材料随文上报,恳请贵委予以审核并转报。
特此请示。
附件:江苏天博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辆防疫车项目申请报告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