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5X/2021-00003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6-28
信息名称: 关于区政协第一届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赣公复〔2020〕11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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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第一届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第一届四次会议

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周体礼、孙传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机动车远光灯使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驾驶员培训管理,要求驾驶员培训中心加强驾驶员夜间培训力度,培养驾驶员正确使用远、近光灯,提高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良好的道德素质。二是加强源头管理,要求机动车检测机构在机动车年度检测时,严格车辆灯光检测,对私自改装氙气灯的,一律强制拆除。三是加大路查路检力度,因目前的远光灯电子抓拍系统尚不成熟,误拍率高,我局经安装试用后没有采用。现阶段只能依靠不定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行为进行现场查处。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因违规使用远光灯而引发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抽调一名专职民警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以案说理,让驾驶人充分认识到滥用远光灯的危害性,教育引导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安全行车、文明出行。今年来,深入农村、企业、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共4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0余份。

(联系人:胡常训    联系电话:15251236669)

2020年6月28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