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85X/2021-00013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2-03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区公安局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部分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公示的通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最新决策部署,更好地为全区人民提供优质、快捷、便民服务,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对部分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统一受理集中办理,为扩大群众知晓范围,现对部分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公示。
一、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夏季作息时间:14:00-17:00)
二、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E07-E12窗口(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盛世路8号)
三、审批服务清单
四、注意事项
1、清单内全流程办理事项由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直接受理审批出件;串联办理事项需前置审核、现场勘验、技术审查的,由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并移交相关业务警种审核决定后,窗口统一出件;统一受理事项实行并行审批,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和原业务警种部门均可受理,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后,对可以现场办理的,现场受理出件,不能现场办理的,及时移交相关业务警种部门审核决定后出件,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2、全流程办理事项和串联办理事项均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E07-E12窗口办理,原业务警种部门不再受理。
3、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申请条件及申报所需材料保持不变;原网上审批服务事项继续实行网上审批,办理方式保持不变。
4、12月6日起,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青口镇香港路)不再受理普通货车禁区通行证核发业务,需要办理该业务的,提前通过“交管12123”APP或自行前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E07、E08窗口办理。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以及应急运输车辆禁区通行证核发业务仍在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办理。
特别提醒:清单内实施的车驾管业务(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驾驶证补证、换证;注销、降级;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可在车管所继续办理,也可根据需要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就近办理。
咨询电话:0518-86690062,0518-86210959。
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