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5X/2026-00007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1-19
信息名称: 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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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现行指导方案》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文《关于落实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要求的通知》(苏环办[2023]295号)要求,推进我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工作,按照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连云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赣榆大队决定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6年2月1日起,所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禁止在赣榆区全域范围内通行。

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妨碍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赣榆大队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