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5X/2018-00004 分类: 30
发布机构: 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8-03-26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 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赣公局〔2018〕18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部署和全国社区民警“五进”送平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总体方案,公安部、教育部将联合组织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平安校园行”活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区公安局、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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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 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派出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迅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23日

 

                                                              

赣榆区公安局办公室印发               2018年3月23日  

 

 

“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

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部署和全国社区民警“五进”送平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总体方案,公安部、教育部将联合组织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平安校园行”活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区公安局、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3月—2019年1月。

二、活动主题和形式

“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为活动主题,面向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公安民警通过举办知识讲座、现场教学、互动交流、情景模拟体验等形式,向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系统传授防诈骗、防盗抢、防校园欺凌、远离“黄赌毒”、防传销、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反恐防爆、危险感知和逃生自救等方面的常识和技能。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活动启动仪式。3月26日第2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举行“平安校园行”活动启动仪式,公安部、教育部将会同北京市设主会场。省公安厅、教育厅将会同南京市设省分会场。市公安局、教育局将在连云港外国语学校设市分会场,并协调新闻媒体同步开展宣传报道。

(二)开展主题班会活动。3月26日当天,各派出所要组织本地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集中进校园开展以“青少年儿童安全保护”为内容的主题班会活动。在学期中,要结合校园安全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进校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制作活动宣传资料。公安局、教育局要按公安部下发的海报内容及式样印制宣传海报,在学校、社区及车站、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部位和场所开辟宣传教育展板或宣传栏广泛张贴。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制作一批带有活动logo的校园安全宣传手册和宣传品免费发放,号召动员全社会参与活动。

(四)组织开展主题演讲比赛。每学期,教育局要组织学校通过班队会等形式,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斑马线,生命线”、“合理上网,健康生活”等为主题,组织学生开展主题演讲活动。

(五)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每学期,各派出所、各校要以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防震、防踩踏、防雷击、防溺水、防食物中毒、交通安全和毒品预防为重点,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特别是在6月26日“禁毒日”、11月9日“消防安全日”、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日,要举办相应主题的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六)组织开展“慧眼找隐患”活动。派出所、各校要建立常态化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对照有关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制度,对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培养学生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系数。

(七)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5月12日“防灾减灾日”、11月9日“消防安全日”等主题日,各派出所、各校要以年级、班级为单位,有序组织师生进行突发事件逃生演练,确保每学期各校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学校和师生应急处置和防范能力。

(八)组织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家长会。在开学初和放假前,各地要组织召开家长会,宣传安全知识,让广大家长切实担负起对青少年的安全教育责任。

有关活动启动仪式、工作方案和活动整体组织开展情况请分别于3月27日和年底前分报区局内保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