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50/2020-00007 | 分类: | 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4-28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2020年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赣供委发〔2020〕3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印发《2020年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2020年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连云港市赣榆区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区总社党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方和谐稳定。全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基层党员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齐抓共管、责任科室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党委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四)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单位(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主要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四个纳入”:
1、纳入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系统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要与业务、经济和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委每年要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
2、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每年带头上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党课;
3、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党建述职内容,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4、纳入党员干部目标管理。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中,要增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中,也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论述。同时,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开展意识形态的相关活动,并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时上报区总社办公室。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赣榆机关党建等媒体官方微信、客户端,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4、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和社属各单位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五、监督考核
区总社党委要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要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系统内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机关各科室、各中心社、社属各企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定期开展专题督查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六、责任追究
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懈怠、执行不力,造成系统内重大意识形态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连云港市赣榆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实行)》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