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77X/2023-00019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4-18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 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各村、各专委会:
为进一步拓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果,按照省市区关于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2023年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着力破解一批突出问题隐患,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现将重点整治内容通知如下:
一、危化品(责任单位:安监所牵头负责)
1.危化品使用企业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加强动火、堵漏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是否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开展隐患排查,是否存在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的风险,是否存在带压堵漏的风险部位;是否制定应急预案,配备适用有效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开展应急演练。压力储罐是否设紧急切断阀;安全阀、呼吸阀、阻火器等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查,安全仪表系统维护、防冻、防凝、防水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仪表是否完好有效;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是否设防静电专用接地线。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是否做好设备设施、原辅料、工艺过程、操作指标等变更风险辨识,是否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开展变更培训。
二、冶金工贸(责任单位:安监所牵头负责)
2.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消防通道不畅、警示标识缺失、消防车道占用、违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年底前完成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全覆盖执法检查。
3.重点整治中小型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审批管理不规范、危化品使用制度不健全、“厂中厂”安全管理责任不清等问题。
三、城镇燃气(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
4.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重点整治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不到位问题,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建筑施工工地食堂等场所,全部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5.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重点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灶管阀”,督促餐饮等场所全部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加强用户安全用气宣传管理,推动省政府办公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的工作措施》20项任务落实。
6.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重点打击“黑气点”“黑气贩”,加强管理对燃气配送从业人员监督管理。
四、既有建筑(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
7.重点整治排查发现的既有建筑(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按照“一栋一策”要求推进C、D级经营性自建房整治。5月底前完成城乡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时完成整治年度目标任务。
8.重点整治三层及以上房屋、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省道等交通要道两侧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城乡结合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擅自改扩建的房屋安全隐患。
五、建筑施工(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
9.重点整治建筑工地安全通道不畅通、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易燃夹芯板、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安全隐患。
10.重点治理存在坍塌风险部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起重设备使用不规范和习惯性违章等问题,以防范安全事故为主要目的,加强源头治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1.重点整治高处作业过程中安全帽、安全绳等安全防护不到位现象,提升农村自建房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范农村自建房施工管理。
六、道路运输(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负责,农路办、查报站、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12.是否深入开展“一盔一带”行动,加强农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现场查处力度,提升整体戴盔率;是否集中整治大中型客车乘客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着力提升乘客安全带使用率。是否固化协同联动机制,重拳打击酒驾醉驾、飙车炸街、超员、超载超限、非法营运、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违法行为。
13.是否全面摸排学校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严禁乘坐超员载客、非法营运车辆、黑校车以及轻型货车、拖拉机、三轮车等非载客车辆,压实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责任,引导学生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动态清零违法行为;是否深化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及货车超限超载治理。
14.是否广泛发动驻村辅警、网格员等力量,“登门入户”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以“一早一晚”、务工人员、学生集中返乡、婚丧嫁娶、赶集赶会等为重点时段,“守点巡线”加强路面交通违法的查纠及教育劝导,严防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
15.是否持续加大警示提示力度,对突出违法车辆、高危风险企业、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曝光,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是否指导督促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广大家庭掌握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七、农村道路(责任单位:农路办牵头负责)
16.重点整治普通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的平交路口、路段,以及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严重缺失、损坏等明显危及交通安全的重点路段。对农村道路临水、塌方路段及限高栏等全面排查。
八、消防(责任单位: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牵头负责)
17.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初期火灾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推动在电梯、楼道入口张贴消防和燃气安全宣传提示,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完成一次培训演练,培训“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AI电梯智能阻车装置。
九、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牵头负责)
18.完善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平台,加大双目热成像运行维护力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自查,严格火源管理,查留火种。开展文明祭祀宣传,上坟祭祀集中祭拜台进行,严禁上坟烧纸。
十、旅游景区和文娱项目(责任单位:宣传办牵头负责)
19.民宿餐饮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存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等问题,是否将餐饮场所老化橡胶软管全部更换为金属包覆管。
20.民宿场所是否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是否配备相应逃生应急防护设施。
十一、特种设备(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牵头负责)
21.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瓶非法充装问题,全面推进实施液化石油气瓶“阳光充装”工程,督促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22.企业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是否存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期未检验使用,安全阀是否失效、损坏或者配置不当,作业人员是否未持证或者违章作业。锅炉是否未经定期检验或者超期未检验使用,未按期开展内部检验,作业人员未持证或者违章作业。
23.厂区内使用的叉车是否存在未注册登记挂牌、未检验合格、司机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运行前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司机保险带是否存在失效和损坏。
24.桥式、门式起重机尤其是露天运行的,是否存在未加装限位装置和防脱钩装置,限位装置和防脱钩装置失效、损坏或者配置不当,作业人员未持证或者违章作业。
25.商场、卫生院等公众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运行前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游乐设施是否改造加装压杆、安全带等乘客束缚装置。
十二、危险废物(责任单位:环保办牵头负责)
26.重点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安全水平,进一步深化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应用,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实现线上综合监管、线下重点跟进的立体监管;常态化开展危险废物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统筹考虑小微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分布情况,推动构建实验室废物、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体系。
十三、渣土运输(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
27.重点整治渣土运输不规范问题,加强渣土运输“两点一线”监督管理,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渣土运输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督促渣土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电力、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农机、水利工程、加油站和商业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由行业主管部门在“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基础上,优化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醇基燃料、储能电站等新行业、新业态专项整治由牵头单位组织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落实调度汇总机制。各单位要按照“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方案中的职责分工,根据重点整治内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攻坚任务,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措施。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精准执法、督查检查,压茬滚动推进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各专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注意梳理总结,每月报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或做法;镇安委办要强化精准指导服务,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将专项整治纳入季度考核,运用警示提示、约谈通报等措施,推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进行约谈,对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确保巩固提升年行动取得更大实效。
各专委会即日起每月20日前至少报送1条典型案例或做法。有关文字要言简意赅、数据详实,重点反映各项工作取得的实效。
邮箱:hlzajsxdq@163.com
黑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