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76534/2021-00072 | 分类: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7-09 |
| 信息名称: | 区工信局 赣榆生态环境局关于联合开展污水处理系统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 | ||
| 文号: | 赣工信发〔2021〕31 | 主题词: | 联合开展污水处理系统安全隐患专项检查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 | |||
赣工信发〔2021〕31号
区工信局赣榆生态环境局关于联合开展污水处理系统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园区):
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涉及污水处理设施的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21〕35号)、《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联合开展污水处理系统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连工信发〔2021〕103号)要求,为加强我区污水处理系统安全防范,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污水处理系统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7月20日。
二、检查对象
(一)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
(二)工业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含预处理设施)。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是否履行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审批验收手续,污水处理设施是否纳入安全生产管理。
(二)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停产检修、清池清污等过程中存在中毒、窒息等安全风险的,是否主动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管控措施。
(三)污水处理的设备、构筑物是否出现明显沉降、开裂、倾斜等易造成坍塌事故的隐患;池体周边是否安装护栏。
(四)容易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生化池、沉淀池、收集池等是否敞开设置,必须密闭收集处置的,是否设置导气管等排气泄压设施,是否采用微负压收集处理等措施。
(五)污水处理区域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是否设置警示牌,是否按照标准制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请镇(园区)务必高度重视,主动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安全防范工作,将污水处理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摸清辖区污水处理系统等环境治理设施底数和安全现状。
(二)加强工作联动。各镇(园区)要切实加强排查,对辖区内所有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工业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检查。
(三)规范问题移送。针对检查发现的污水处理设施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移送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建立问题清单,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镇(园区)7月10日前报送一名工作联络人,7月16日前将检查情况明细表盖镇(园区)公章扫描(见附件1)分别报送区工信局、赣榆生态环境局,同时报送电子表。
(五)组织区级抽查。区工信局、赣榆生态环境局将开展联合检查,检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赣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