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34/2023-00009 | 分类: | 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7-15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赣榆区迎峰度夏降温负荷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赣工信发〔2023〕34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各镇(园区),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体广旅局、区交通局、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区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迎峰度夏降温负荷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专项行动的通知》(苏节能办〔2023〕2号)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全社会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作用,支撑迎峰度夏电力供应平稳有序,我们制定了《赣榆区迎峰度夏降温负荷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赣榆区迎峰度夏降温负荷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连云港市赣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5日
附件:
赣榆区迎峰度夏降温负荷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决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能源电力保供重要部署,落实《关于开展迎峰度夏降温负荷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专项行动的通知》(苏节能办〔2023〕2号)相关要求,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全社会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作用,支撑迎峰度夏电力供应平稳有序,特制定迎峰度夏降温负荷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迎峰度夏降温负荷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专项行动,通过控制空调温度、减少运行时间、优化运行方式等措施,充分挖掘工业非生产空调、商业建筑空调、公共机构空调、居民家庭空调等降温负荷节约用电潜力,有力有效助力电力保供。
二、重点任务
(一)工业企业非生产空调科学用电
工业企业要加强非生产空调负荷运行管理,在无电力负荷缺口时段,工厂非生产空调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6摄氏度。在电力负荷紧张时段,厂区办公场所空调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7摄氏度,员工就餐区空调缩短使用时长、集中错峰用电,使用时段控制在11:00-13:00,17:00-19:00。厂区宿舍在人离开时段严格关闭空调设备。供电部门要加快推进非生产空调分路监测改造,迎峰度夏前形成规模化空调分路资源,扩大空调负荷可调资源库。(区工信局、区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镇(园区)负责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二)商业建筑空调合理用电
大型商超、酒店、写字楼等商业建筑要优化楼宇空调负荷控制策略,提升节约用电管理水平。在无电力负荷缺口时段,商业建筑空调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6摄氏度。在电力负荷紧张时段,应根据营业时间、人流量、功能等分层分区调整空调调控策略,酒店餐饮、生鲜超区等空调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7摄氏度,写字楼等其他商业建筑可采用“1+1”调控策略,即提前开启空调1小时,在高峰时段关闭1小时。要加快负荷普查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商业建筑优先开展空调分路监测改造。(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旅局、区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公共机构空调主动节电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无电力负荷缺口时段,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6摄氏度,并通过关停无人设备、“空调+电扇”等方式主动节电。在电力负荷紧张时段,党政机关办公场所高峰时段9:00-11:00关闭空调一小时,大厅、走廊等公共区域空调、照明以及开水炉等关闭。涉及对外服务区域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8摄氏度,食堂、功能性场馆等空调错峰用电,使用时段控制在11:00-13:00, 17:00-19:00。推广使用综合能源管控系统等技术,提高采暖空调系统和电气系统效率。要摸排梳理公共机构空调负荷安装终端条件,按照“宜调则调、由简到繁”原则,实现全量全域公共机构“可观可测、宜控则控、应管必管”。(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四)居民社区倡导节约用电
迎峰度夏期间,倡导鼓励广大居民节约用电。大力开展网上国网“e起节电”活动,组织广大居民参与高峰时段节电评比,建立以居民家庭为单元的节约用电正向激励机制,依托线上渠道常态发布居民节电评价、节电建议。在无电力负荷缺口时段,倡导家用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减少空调使用时间和频次。在电力负荷紧张时段,倡导以“设置温度27度空调+小功率电扇加快循环”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空调在运功率。要组织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及户内外活动,通过集中纳凉、共享空调等方式,降低居民家庭用电负荷。(区供电公司负责)
三、节约用电措施
(一)提升用电设施设备能效水平
加快淘汰落后高耗能用电设备,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动电网企业开展在网运行变压器全面普查,提升在用锅炉、变压器、电机、水泵、风机、压缩机等重点通用设备系统能效水平。针对关键共性重点用电环节和系统开展节电诊断,鼓励用能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方式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市政照明新建项目必须采用节能技术,逐步推动存量项目节能改造。引导楼宇建筑对照明、空调、电梯等用电设备节电改造,逐步淘汰能耗高、效率低的用电设备。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蓄冰制冷、电热锅炉等技术在楼宇建筑应用,鼓励和引导楼宇建筑科学用电。(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区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节约用电常态管理
组织公共机构制定精细化节约用电管理制度,加强空调、照明、电梯、办公等设备节电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检查。对照明、空调等系统实施优化策略控制,提升用电效率。严格市政照明节约用电管理,明确新建、存量照明项目管理要求。加强高铁站、汽车站、港口口岸等交通场站节电管理,合理优化空调温度和照明开启数量。开展公交、港口等公共交通标准运力模型研究,匹配最佳承载力及能耗总量,优化公交线路站点设置、车辆配置和班次安排,完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提升运行效率。严格控制媒体墙、“灯光秀”等超高能耗、超大规模、过度亮化、造成光污染的景观照明项目建设运行。加强商业综合体用电管理,编制并落实相关用能指南。鼓励城乡居民使用节能灯具和家电,合理减少大功率电器使用频次,多渠道广泛宣传,指导居民调整不科学用电行为。(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节能监察和计量审查力度
建立节能监察与用能单位信用评价、节能审查等管理制度的衔接,完善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配合市节能监察中心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实现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单位以及“两高”项目全覆盖,设立商业建筑用能“红黑榜”。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全面实行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加强用能超约束值单位管理,通过能源审计等方法找准问题,精准施策提升用电效率。(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引导各类主体主动错峰用电
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响应并参与节约用电行动,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响应量一般为该企业最高用电负荷的5%-20%,并结合电力资源供应形势科学调整用电负荷。组织公共机构主动参与电力需求响应,降低电网高峰用电负荷。引导工商业用户采取节电措施、优化调整生产经营时间等措施,主动错开电网负荷高峰用电。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实施节电计划,探索建立企业节电目标责任制。健全完善有序充电标准,规范充电运营系统与电网交互机制,进一步匹配大规模有序充电需求,支撑电动汽车错峰充电。组织车企品牌和网约车平台开展节约用电公益行动,鼓励营运车辆错峰充电。试点开展居民社区强制有序充电,提升家用有序桩随车配备比例。(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区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引导激励和示范引领
开展重点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行动,在“能效领跑者”、“绿色工厂”等能效先进单位遴选中扩大节约用电评价权重,鼓励用能单位提升电力资源利用效率,定期发布商业建筑节约用电社会责任报告。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与节约型机关、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精准深挖用能痛点,激发内在节电动力,营造长效对标氛围。充分发挥景观照明管控在全社会节电领域引导价值和“风向标”作用,在电网负荷高峰时段关闭地标性亮化工程,提升公众节电认知。鼓励用户参与用电负荷优化、用能设备节能改造、用能结构调整等能效服务。鼓励零售企业提高一级能效和二级能效家电产品销售比例,引导消费者优先采购节电产品。(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区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倡导全社会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结合迎峰度冬度夏电力供应形势,因时制宜向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居民发出节约用电倡议。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节约用电相关要求,科学规范节电行为,强化节电管理。提倡商场、酒店、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在用电高峰时段减少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和非必要照明灯具,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鼓励广大群众居家尽量利用自然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减少空调使用时间和频次,在不使用电器时关闭电源。利用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广泛提供节电建议、分时用电策略等服务,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区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促进节约用电政策措施
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加强电价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分类指导,引导商业综合体、居民等用电主体增强节约用电意识。推动出台有序充电专项政策及有序充电价格政策,明确新建及存量居住区有序桩配置比例,逐步完善有序充电常态化监管体系。建立迎峰度夏期间面向商业建筑的用电红线警示机制,试点对超节约用电红线用户下发《节约用电建议书》。制定重大节假日、一般假日、工作日等启动节电优先级管控,完善负荷高峰期市政照明开启应急方案。(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体系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条线指导监督、供电公司支撑配合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供电公司。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工作推进、对各类非居民空调节约用电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结合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节约用电督查,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措施落实。(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旅局、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区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实节电管理措施
工作专班要建立条块分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督查人员通过“四必进、三必到、二必看、一必纠”方式开展空调节约用电管理督查,要求“进机关、进企业、进商超、进社区”,做到“通知到户、执行到户、督查到户”,严格查看“温度设置、节电措施”,确保“违反必纠”。强化重点领域空调节约用电管控,按照“先大后小”原则安排专人驻点值守,确保10千伏及以上商业建筑楼宇空调温度设置等要求督查全覆盖、1000千伏安以上高压商业建筑值守100%。各用电单位要指定专人加强节约用电行为巡查和监督,压降空调降温负荷,充分发挥节约用电助力作用。(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旅局、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区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节电奖惩力度
要加大非居民空调负荷节约用电奖惩力度,对执行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优先纳入能效领跑者和节约型单位遴选。对工作不力、未按规定落实相关要求的单位,立即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现场实施空调负荷调控,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媒体曝光等手段予以处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旅局、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区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研究制定节电管控措施。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政策联动、措施衔接和督查力度,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旅局、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区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园区)要根据专项行动要求编制节约用电实施方案,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强化节约用电刚性约束,激励促进各级单位节约用电工作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节约用电管理工作闭环。(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旅局、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区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广泛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节约用电活动。通过多载体、多途径、多形式媒体宣传节约用电知识,宣传节约用电示范典型和案例经验,强化全员节约集约理念和低碳环保意识,引领全社会形成简约适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旅局、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区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