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403/2025-00013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5-12-24
信息名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赣榆区 2025 年度 第 1 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时效:
阅读次数: 字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赣榆区 2025 年度 第 1 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 40 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金山镇金山镇 马集前村 0.0160 公顷集体农用地(耕地 0.0160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金山镇需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 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 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

连云港市赣榆区2025年度第1批次农村村住宅建设用地批复(苏政地G(2025)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