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403/2020-00206 | 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儿童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5-11 |
信息名称: | 金山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 ||
文号: | 金政发〔2020〕18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金山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呈易发、高发的态势。为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溺水事故发生,确保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防溺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溺水宣传教育为重点,切实消除水域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溺水体系,夯实工作基础,筑牢安全防线,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溺的工作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9日至5月20日)
下发《金山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
(二)摸排、落实及督查阶段(5月21日至9月30日)
各村、各相关单位对潜在溺水点,根据位置、环境等具体情况综合考察,逐一进行排除、评价、分级,确定容易引发溺水事故的危险水域,建立水域管理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整改。对人为挖掘或采石沙土形成的排水沟、养鱼塘、深水坑等小面积水域的治理,本着“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填埋,对自然形成的沟、河及水库等大面积水域设置安全警示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
(三)全面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进一步加强和巩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成效,对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针对性的问题认真总结,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明确责任分工
(一)各村委员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对辖区水库、河道、溪流、水塘等水域进行摸排,对危险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对本辖区内多次发生事故的危险水域建立村干部包组工作机制,将监管责任分片分块包保到人;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等形式,加强预防溺水宣传,每个村宣传标语(牌)不少于2处,镇区不少于5处;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巡查;加强协调配合,落实防范措施,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群众教育,特别要加强困难家庭学生家长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责任。
(二)中小学校。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宣传、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一是加强学校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责任,完善防溺水安全教育制度,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二是严明学生纪律。开展“六不准”教育(即:不准私自下河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教育引导学生时刻注意安全,珍爱生命。三是建立健全家校联系互动机制。各学校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宣传周”,制定安全教育第一课教案,上好安全教育课。暑假前最后一周,各校对师生集中开展一次全方位防溺水安全教育,并在暑假前采取“6个1行动”(即1封《致家长的一封信》、1次家访、1次家长会、1张家校联系卡、1次电话回访、1张责任书),就学生溺水等问题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特别是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家庭的沟通联系,增强家长防学生溺水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党建群团办公室。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增强全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自觉性。从5月到9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戏水的危害性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长预防孩子溺水,引导青少年不私自或与同学结伴到水库、河塘、建设工地残留水坑等处玩耍、游泳、摸鱼等。镇团委要将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列入共青团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学校广大共青团员开展各种形式的防溺水宣传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组织青年志愿者队伍参与暑期巡查及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镇妇联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特别是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工作,丰富学生的校外生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组织妇女志愿者队伍参与暑期巡查及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镇关工委要组织“五老”人员积极参与防溺水宣传教育。
(四)派出所。要将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作为公共安全防范的重要内容。组织基层派出所在重点时段对辖区重点水域进行定期巡查和监控。
(五)农业农村及社会事业办公室。会同镇妇联、镇团委、关工委及有关社会组织指导各村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走访回访,向监护人宣传监护责任、安全责任,杜绝留守儿童处于无人监护状态。督促各村、各有关部门做好危险水域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做好水域安全监督检查和较大溺水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
(六)水利站。严格落实河道、水库、水塘、渠道、贮水池及水电站安全管理措施,督促所有水利工程在醒目处都要设立警示标志刷写禁止河道内游泳的警示标语,并制定落实水库、内河、水(池)塘管理人员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劝告青少年儿童不擅自下水。
(七)经济发展办公室。将青少年儿童溺水防范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八)国土所。加强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取土、取石行为,督促相关村对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确实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九)村镇建设办公室。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取土坑的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对危险水池、取土坑及时予以回填,暂时不能回填的要设立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
(十)泊船山景区。加强对景区水域的安全管理,落实紧急救护设施。
(十一)卫生院。与中小学校开展学生呛水自救、他救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青少年儿童溺水医疗救治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是各村、各相关部门、各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起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逐项落实管理措施。把预防溺水工作当威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的重要工作来抓,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秸秆禁烧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联防联动,形成合力。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千家万户。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预防溺水工作合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互相配合,认真检查预防溺水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尤其是对容易引发溺水水域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的设立情况和重点危险水域、重点时段巡查人员的落实以及校外家长对子女的监护情况进行逐一检查,不放过任何一处溺水隐患。
(三)加强督查,压实责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辖区的河流、塘坝、取土坑等水域的安全管理,切实履行水域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造成溺水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辖区内发生溺水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联村工作组报告事故情况,对因迟报、漏报、瞒报事故信息造成工作被动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金山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金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金山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金山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仲 翠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闫杰伦 镇党委副书记
高维仲 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李家强 镇人大副主席
张 静 镇政府副镇长
王 雷 镇政府副镇长
孙 文 镇党委宣传委员
李安琪 镇党委组织委员
穆家波 金山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 泉 镇水利站站长
李贤波 金山国土所所长
高维全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李方德 金山中专校长
王 委 金山中学校长
李 青 金山小学校长
张红星 镇卫生院院长
盛大芳 镇妇联主席
宋佳佳 镇组织干事
徐 亮 镇党建群团办公室工作人员
尤 艳 镇农业农村及社会事业办公室工作人员
成益之 泊船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各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群团办,闫杰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