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649/2011-00015 | 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1-05-20 |
信息名称: | 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 ||
文号: | 赣交〔2011〕30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 ||
时效: |
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本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促进各类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为实现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以落实《赣榆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双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双控”(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数量双控制)、“一杜绝”(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通过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监管部门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得到逐步改善,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良好开局,为全县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推动责任落实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领导安全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能,制定和落实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措施。严格审批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前严格把关、审批后强化监管。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层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实,甚至造成重大损失或引发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事故发生后瞒报、逃匿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违法行为。
(二)以推进企业标准化为手段,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1、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各企业要严格“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以及从业人员转岗、换岗的安全教育,要制定计划,完善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技术培训机制,培训率达到100%。建立强制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广泛开展安全技术练兵活动,使从业人员都能达到本工种安全技术要求,熟练掌握安全技术,特别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识险防灾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普遍提高。
2、强力推进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到2011年底,全县70%以上规模交通运输企业达到标准化等级。其中,70%的危化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80%以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专用运输车、交通运输企业的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的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3、扎实开展“专家进企业安全体检”活动。通过组织专家深入企业一线,为企业的安全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促进企业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规范工作流程、作业流程和操作流程,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各个层次的矛盾和困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整体水平;通过组织专家深入企业一线,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帮助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通过组织专家深入企业一线,对企业安全生产开展全面的“把脉诊断”,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更加有效地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乡镇渡口及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各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进一步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突出打击重点。重点打击五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是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二是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死灰复燃的;三是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四是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五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实行联合执法。各单位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与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密切协作,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3、做到“三个结合”。要与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相结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取消其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通过开展执法行动,关闭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要与治理违规违章相结合。在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中,深入开展群众性的“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活动。要与加强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以开展执法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效率。
4、加大惩治力度。各单位对在“打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敢于碰硬,绝不手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责任和手段措施,对较大以上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并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5、巩固“打非”成效。强化各单位“打非”工作责任,对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并公告一起,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建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媒体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兑现奖励,对列入“黑名单”的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以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全面排查治理隐患。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旅客运输等重点企业;二是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险桥险段和施工现场;三是突出安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以及发生过亡人事故的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四是突出重点隐患,要将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整改到位。
2、深化专项整治。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开展2011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道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道路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查验运输车辆、人员相关证照,做好收发货登记,实施责任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源头控制防线。开展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对重点建设项目业主、施工队伍和现场的管理,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
(五)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
1、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主题,深入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2、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全员安全意识为目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剖析典型事故案例,着力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3、以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创建活动。要以“平安示范点创建”、“安全生产诚信企业”、“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等活动为载体,培育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
四、活动安排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具体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动员部署:各单位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并通过媒体和简报、墙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覆盖到全县交通系统各个单位和各个交通运输企业,形成人人参与到“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来。各单位活动方案于5月底前报县局安全办。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6月-11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各单位要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总结于12月5日前报县局安全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县交通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以李家凯副局长为组长,各直属单位分管领导和县局安全办主任为成员的 “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安全办,统筹、协调、指导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保证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平安示范点创建”工作。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以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县局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中。年终,县局将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对各单位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促进各类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为实现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以落实《赣榆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双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双控”(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数量双控制)、“一杜绝”(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通过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监管部门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得到逐步改善,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良好开局,为全县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推动责任落实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领导安全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能,制定和落实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措施。严格审批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前严格把关、审批后强化监管。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层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实,甚至造成重大损失或引发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事故发生后瞒报、逃匿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违法行为。
(二)以推进企业标准化为手段,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1、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各企业要严格“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以及从业人员转岗、换岗的安全教育,要制定计划,完善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技术培训机制,培训率达到100%。建立强制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广泛开展安全技术练兵活动,使从业人员都能达到本工种安全技术要求,熟练掌握安全技术,特别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识险防灾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普遍提高。
2、强力推进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到2011年底,全县70%以上规模交通运输企业达到标准化等级。其中,70%的危化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80%以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专用运输车、交通运输企业的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的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3、扎实开展“专家进企业安全体检”活动。通过组织专家深入企业一线,为企业的安全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促进企业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规范工作流程、作业流程和操作流程,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各个层次的矛盾和困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整体水平;通过组织专家深入企业一线,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帮助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通过组织专家深入企业一线,对企业安全生产开展全面的“把脉诊断”,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更加有效地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乡镇渡口及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各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进一步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突出打击重点。重点打击五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是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二是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死灰复燃的;三是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四是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五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实行联合执法。各单位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与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密切协作,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3、做到“三个结合”。要与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相结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取消其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通过开展执法行动,关闭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要与治理违规违章相结合。在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中,深入开展群众性的“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活动。要与加强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以开展执法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效率。
4、加大惩治力度。各单位对在“打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敢于碰硬,绝不手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责任和手段措施,对较大以上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并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5、巩固“打非”成效。强化各单位“打非”工作责任,对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并公告一起,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建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媒体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兑现奖励,对列入“黑名单”的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以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全面排查治理隐患。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旅客运输等重点企业;二是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险桥险段和施工现场;三是突出安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以及发生过亡人事故的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四是突出重点隐患,要将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整改到位。
2、深化专项整治。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开展2011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道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道路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查验运输车辆、人员相关证照,做好收发货登记,实施责任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源头控制防线。开展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对重点建设项目业主、施工队伍和现场的管理,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
(五)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
1、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主题,深入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2、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全员安全意识为目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剖析典型事故案例,着力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3、以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创建活动。要以“平安示范点创建”、“安全生产诚信企业”、“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等活动为载体,培育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
四、活动安排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具体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动员部署:各单位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并通过媒体和简报、墙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覆盖到全县交通系统各个单位和各个交通运输企业,形成人人参与到“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来。各单位活动方案于5月底前报县局安全办。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6月-11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各单位要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总结于12月5日前报县局安全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县交通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以李家凯副局长为组长,各直属单位分管领导和县局安全办主任为成员的 “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安全办,统筹、协调、指导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保证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平安示范点创建”工作。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以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县局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中。年终,县局将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对各单位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