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93/2017-00111 | 分类: | 10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7-10-09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军旅影片进校园活动”观后感征文活动的通知 | ||
文号: | 赣教办〔2017〕5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军旅影片进校园活动”观后感征文活动的通知 | ||
时效: |
各中小学:
为纪念建军90周年,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主办的“纪念建军90周年——军旅影片进校园活动”于9月至11月在全省中小学开展,通过寓教于乐的观影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感知我军的光辉历程,接受心灵的洗礼,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强化青少年爱党、爱军、强军的思想意识,以增强对中小学生的国防教育。为了使活动开展的更加富有成效,根据省委宣传部有关通知要求,决定在所放映学校开展以“我心中的共和国军队”为主题的军旅影片进校园观后感征文活动。
一、参加对象
征文活动参加对象为观看影片的小学四年级及以上中小学生。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二、征文要求
1.本次征文活动以“我心中的共和国军队”为主题。要求文稿内容围绕主题,结合所看影片,表达自己观看影片后的感受,富有真情实感。
2.体裁不限,要求主题明确,结构合理,文字准确;小学生文稿控制在600字左右,中学生文稿控制在1000—1500字左右。
3.写明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县(市)区学校、班级及指导老师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同时附上指导老师对文章的推荐点评,点评字数150字左右,点评附在文末。
4.征文文档要求
字体:宋体,字号:标题2号、正文4号。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县(市)区学校、班级及指导老师姓名、联系电话写在标题下方。
三、报送方式
学校自行进行初评,推荐文稿不超20篇,报到局办公室信息中心。文稿通过word文件的形式报送,不收纸质文稿。各校报送的电子文稿应一篇一文档,不允许所有文稿放在一个word文件中。文件的命名方式为:学校(简称)+作者姓名+文题,同时报送Excel汇总表,汇总表各栏名称为:序号、文题、作者、学校、班级、辅导教师。所有材料打包(文件名使用学校名称)通过局办公平台内部邮箱发至局办秦明,邮件主题注明“影片征文”。
四、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
五、奖项设置
㈠征文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评选出一、二等奖若干名,对获奖学生及辅导教师颁发证书。择优报送参加省级评选,省级获奖作品颁发奖品和证书。
优秀组织奖评选方法:学校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简报加盖公章报送局办信息中心,根据电影放映情况(由区电影公司提供)、学校初评征文组织情况及报送局参赛征文质量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㈡为尊重作品版权、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凡参与本次活动者视同默认以下版权声明:
1.保证参加的征文作品为原创,本人拥有该作品的全部版权,该作品尚未出版或经传媒发表,也未向传媒或出版社投稿。由于抄袭、剽窃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与本次评选活动以及主办单位无关。
2.本人同意如果作品被选中,同意由主办单位江苏省文化研究与发展中心汇编成征文集。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