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93/2013-00004 | 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3-01-22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安排的通知 | ||
文号: | 赣教办〔2013〕2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安排的通知 | ||
时效: |
各中小学,中专校,局直各单位,局各科室:
2012-2013学年度寒假即将来临,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全县中小学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安排寒假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各中小学于2013年元月28日结束学期所有工作,29日寒假开始;新学期于
二、安排好期末复习工作
时下正值隆冬,任何学校、教师不得以期末复习为由要求学生早晨提前到校,要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冬季早晨到校时间,即小学生早晨7:50-8:00点到校,初中生早晨7:30以后到校,高中生7:20以后到校。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下午不得推迟放学时间。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学生期末复习阶段过重的学业负担,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校要积极发挥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的作用,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团队做好学生考前学习指导和心理疏导工作,消除或缓解学生的考试压力,提高学习效率。
三、做好寒假安全教育工作
寒假前,各中小学务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假期生活自理方面的辅导,特别要全面开展学生煤气中毒、交通、食品、用电、防火等安全常识的教育,要求学生不到深塘、大河、水库溜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参加有害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违规活动。
中小学要利用假期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和技防、物防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学生活动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更新。
四、合理安排寒假活动
学校要及时将开学和放假时间告知学生及其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同时要向社会公告。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教育学生不到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
学校要合理布置假期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动手制作类和实践类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要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教师不批改的书面作业。
五、落实好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规定
寒假期间,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让师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春节。教师不得动员、变相动员或利用工作之便强迫学生参加补课活动,也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
寒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得安排学生返校日或集中返校活动。
六、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新学期开学时,所有中小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本学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投诉电话等校务,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开学前后,县教育局将继续组织开学检查。
七、做好假期值守应急工作
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各校要坚持领导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按规定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对因迟报、谎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延误处置时机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工作总结假前报局8楼办公室;寒假值班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局办公室,一份报局安全办;其他总结材料,按相关科室要求上报。
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