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358/2020-00005 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发布机构: 赣榆区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0-07-02
信息名称: 关于区第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赣科发〔2020〕7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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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号建议的答复

张玉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孵化器基金,招引科技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现状

1、和安创客汇众创空间。2017年12月被科技部确认为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体系。运营管理单位为连云港捷成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运营地址为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大厦西侧党群服务中心,管理面积约1800平方米。

2、连云港蓝湾科技创业孵化中心。2010年被省科技厅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现由连云港赣榆蓝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运营地址为赣榆区青口镇海洋大道1号海洋科技大厦,管理面积约16000平方米。

3、连云港赣榆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2011年被省科技厅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由连云港捷成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运营地址为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大厦,管理面积约7000平方米。

4、赣榆和安中小企业园科技企业加速器。2018年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加速器,由连云港捷成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运营地址为赣榆和安中小企业园,管理面积约为26万平方米。企业园占地290亩,拥有18栋4层标准化厂房。

二、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存在的问题

1、孵化器过于“载体化”,基本停留在提供办公场地上面,服务团队建设跟不上,服务能力薄弱,没有设立专门的孵化基金,难以对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孵化服务;

2、所在区位比较差。我区为远离市区的郊区,科技创新创业资源和科技人才无法和中心城区的孵化器竞争,难有高质量的创新人才和团队愿意落户;

三、关于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措施

5月11日,在贵司和您交流探讨后,把您的建议向区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汇报后,他们高度重视,表示一定要加强对孵化器的管理,推进专业服务管理团队引进和设立孵化基金,提升孵化器引进科技项目、孵化科技企业的能力。

5月22日,在任志远副区长带领下,相振满局长带领下,到海洋经济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约见负责孵化器建设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就加强服务团队建设、设立孵化基金、引进科技项目等事项向他们提出要求。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不断督促两个开发区管委会切实推进落实孵化器建设工作,提升孵化能力。

联系人:刘建国      联系电话:13851209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