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411/2025-00032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0 |
信息名称: | 赣榆区民政局关于未参加2024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的通告 |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赣榆区民政局关于未参加2024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的通告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经查,共有116家社会组织未依法参加2024年度检查,现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未参加2024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名单
连云港市赣榆区民政局
2025年7月10日
赣榆区民政局关于未参加2024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