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养老机构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按照《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第三版)》评定标准,对申报二级的养老机构进行评定,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形式向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共7天)
联系电话:0518-80629981
连云港市赣榆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