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7642X/2026-00012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12 |
| 信息名称: | 关于实施赣榆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的公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 |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赣榆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现将项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26年,在全区范围内,计划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46550亩,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应用6200亩,确保项目区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健全废旧农膜科学使用回收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重点在薯类、瓜类、茄果类、豆类、蔬菜、草莓、芋头等适宜作物上,支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GB13735-2017中I类要求的耐老化加厚高强度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可回收性。
(二)有序推进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在甘蓝类、根茎类蔬菜、花生、芋头、马铃薯、水稻等适宜作物上,稳妥推广符合国家标准GB/T35795-2017的全生物降解地膜。
三、补贴政策
(一)补贴标准:加厚高强度地膜按3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全生物降解地膜按6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将以采购实物(地膜) 的形式,免费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
(二)补贴对象:本区范围内从事覆膜农业生产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单个主体申报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亩。小规模农户可以行政村为单位,按集中连片种植面积统一申报。申报者需按要求提供相关种植信息及地膜使用、回收过程的佐证材料。
四、申报方式与时限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止。
(二)申报地点: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主体,在公告期内及时前往属地镇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咨询和申报。
(三)进度安排:项目计划于2026年3月底前完成宣传发动与主体申报工作。
请各镇、各相关部门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申报。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踊跃参与,共同推进我区农业绿色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1:赣榆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赣榆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2日
(一审:张勇 二审:吴斌 三审:于刚)
附件1:赣榆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x
附件2:赣榆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