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7642X/2025-00065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7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赣榆区农作物秸秆收储堆场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 | |||
关于开展赣榆区农作物秸秆收储堆场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作物秸秆收储堆场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秸秆收储效率和高值化利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现拟对本区占地面积达到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合规农作物秸秆堆场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规范化整理,单个堆场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一、整理内容
堆场四周设置规范防火隔离措施,配备消防等灭火器材、安全技防监控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正常运营的企业或合作社,具备一定的秸秆收储能力,拥有充足的秸秆收储场地、离田设备等基础条件;
2.秸秆堆场用地性质应符合相关项目用地管理要求(提供用地位置国土图斑截图);
3.堆场应配备充足水源,确保消防安全用水;
4.进入堆场的主要道路应确保消防车辆能够顺利通行,道路宽度和通行高度均不得低于4米;
5.堆场上方不得有高压电线(含普通电线),与高压电线的平行距离不少于100米。
三、申报程序
各镇相关单位应本着自主申报的原则,认真对照标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需根据申报条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场地水印照片等),经企业堆场属地镇农业农村部门及镇政府审核后,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指定的1513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18时,逾期将视为无效申请。
区农业农村局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各镇上报的建设内容进行集中审核与现场核验,确定立项实施名单,并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内容、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要求。审核结果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18—87181818。
附件:赣榆区农业生态与资源化利用项目申请表
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