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62978836/2026-00004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5-12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赣榆区2026年度上半年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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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赣榆区2026年度上半年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区2026年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2026年度上半年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通知如下(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另行通知):

一、初定范围

(一)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不得参加初定。

(三)退休人员不得参加初定。

(四)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含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农业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等职称系列(专业),对初级职称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的档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初定。药学专业初定必须学历专业为药学或相关专业。

(五)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初定。

初定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5、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初定时予以认可。

6、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初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7、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初定时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8、申报人员资历时间计算到2026年4月30日。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仅指事业单位人员)。

(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每年至少参加1门公需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提供门数与资历要求一致)。

(四)对已实行职业准入的兽医、新闻、播音、律师、公证等系列(专业)的人员,须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初定。

三、申报要求

今年采用网上申报与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需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登录步骤:进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http://rsj.lyg.gov.cn/)点击“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栏目进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首页,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选择“职称初定申报”)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会同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三份, A4纸正反面打印,单独装订)。

2、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中专学历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个人档案里复印),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有效期需设置为3个月)。凡可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验核实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3、《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网成绩汇总表》(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4、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仅事业在编人员提供,提供年限与资历要求一致)。

5、社保参保证明(企业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提供年限与资历要求一致),凡是可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验核实社保信息的,可不提供社保参保证明。

6、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三方协议(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代缴社保协议及申报人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须实际工作单位、派遣单位、主管部门同时审核盖章。

7、具有行业准入要求人员还须提供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原件不装订,2—7项材料按以上顺序简单装订。凡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仔细核对原件,同时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无误后在《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签字盖章;事业单位须主管部门盖章。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5月12日至5月31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5月12日至6月5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区政府大楼441室)

联系电话:0518-86223093

五、注意事项

(一)网上信息填报除必填项之外,年度考核信息及继续教育情况也须填写。

(二)《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中“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鉴定意见”栏对申报人须做较全面的鉴定,不能用“同意申报”等简单表述。

(三)初定材料除材料原件和《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外,其他材料未作说明不予退还。

(四)申报人网上信息填报提交后即可报送纸质材料,未在申报期内报送纸质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报。

(五)纸质材料提交后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首页(进入路径同上),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选择“职称证书在线查询”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同时前来我办领取《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存入个人档案。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1日

(供稿:陈娟;编辑:王静;审核:王川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