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62978836/2022-00006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赣榆区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1-09-29
信息名称: 关于扩大全区企业以工代训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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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全区企业以工代训范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连人社发〔2021〕10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支持全区企业稳岗扩岗以及企业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鼓励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确保全区就业形势总体平稳。经研究,将原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石化、钢铁及装备制造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以工代训扩大至全区企业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辖区内自2021年8月1日以后新参保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每人最多享受2个月,企业按月申报,扩大期限至2021年12月。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社会保险参保地,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申请时提供《连云港市赣榆区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附件1)、《连云港市赣榆区企业新吸纳员工以工代训补贴花名册》(附件2)、《连云港市赣榆区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公示表》(附件3)、职工当月发放工资明细等。

四、申报程序

1、申领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供申报材料。现场申报(邮寄)地址:区政府行政大楼543室;联系人:顾莹、张迪 ;联系电话:80308963;邮箱1172911958@qq.com。

2、信息公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月受理申报,审核通过后,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面向社会公示拟补贴企业信息,公示时间为7天。

3、补贴支付。补贴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培训补贴拨付至申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

五、其他事项

1、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所规定的原有以工代训政策执行期限以及补贴标准不变。

2、同一企业同一职工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3、申请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的企业要确保所提交的申请表格及相关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可靠。若有虚假,企业及法人代表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由省、市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记入本企业信用档案,接受失信惩戒。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