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62978836/2023-00012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8-18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赣榆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各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创业和优化人才配置中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7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苏办发〔2012〕22号)及《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认定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在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中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赣榆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服务并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满2年。
(二)服务能力
组织输入外地优质人力资源方面表现突出,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积极参与我区重点龙头企业用工保障的优先。
(三)合规状况
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规范经营,无虚假广告;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认真落实四项诚信服务制度,诚信服务到位,诚信档案健全;无严重违法经营和失信行为。
(四)社会责任
注重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履行就业促进、用工保障、对口扶贫、行业自律等社会责任,主动参与政府、行业和社会各界组织的各类活动,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为行业发展作出贡献。
三、认定方法和程序
认定工作由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认定程序主要包括主动申报、资格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社会公示、通报表彰等。
(一)主动申报
由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提交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核
对照认定条件,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征求市场监管、税务、征信、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部门意见,并对申报材料相关内容进行核实。
(三)实地考察
根据需要前往候选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相关内容进行核实。
(四)专家评审
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候选企业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认定的骨干企业名单。
(五)社会公示
将拟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通报表彰
对被认定为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的,由区人社局发文通报表彰。
四、认定名额
本次活动拟认定2家赣榆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被认定的企业,由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授予“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铜牌并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
1、赣榆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申报表;
2、申请报告(按照认定条件4个方面的要求逐项描述,不少于800字);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含劳务派遣)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报表、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在本区内近2年税务部门纳税额数据(以税务部门开具的涉税证明为准);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
6、企业曾获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企业诚信服务档案、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对口扶贫、公益服务的相关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按顺序排列,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报送推荐表(word文档)和附件材料(PDF文档)的电子文档。
六、有关要求
(一)坚持弘扬创新导向,重点认定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新兴业态和拥有创新产品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着力培育一批有创新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规模企业。
(二)参加赣榆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认定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认定工作负有诚信及合规义务,对申报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三)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报送区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顾莹莹。联系电话:0518-80308963。邮箱:21457331@qq.com。地址: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5楼543室。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