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62978836/2018-00005 | 分类: | 24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8-04-03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在线学习的通知 | ||
文号: | 赣人社发[2018]18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继续教育 | ||
时效: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推进我区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现就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在线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时要求及学习内容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为72学时/年,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为47学时/年,公需科目学时为25学时/年。按照这一要求,2018年,我市新增1门公需科目《学习十九大精神》,计25个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学完考试合格即完成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时,原则上应首先完成当年新增公需科目的学习考试。
专业科目以各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及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专业培训为主,由各主管部门按行业要求开展。
二、学习人员及时间
全区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学习时间为2018年全年,请学员在此期间合理自主安排。
三、学习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和考试通过网络在线进行,网站为http://rsj.lyg.gov.cn/(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称培训栏目),按照学习流程提示完成注册登录即可使用。
四、考试要求及费用
必修课学时完成后学员须进行在线考试,通过的学员可在线打印“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书”。学员在线学习和考试无须承担费用。
五、有关要求
从2018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不在审验,申报职称时可直接网上打印“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书”使用。专业课由各主管部门在申报职称时发文要求,作为评审的内容,不作为申报的前置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是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能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和考试。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