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914661/2024-00018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三规范、一联合”活动巩固特殊食品闭环监管机制成效的通知 | ||
文号: | 赣市监〔2024〕44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各分局: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推进对特殊食品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根据连市监〔2024〕70号文件精神,本年度继续在特殊食品经营行业,开展“三规范、一联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监督检查覆盖率50%以上(从上年度起计算达到100%),承诺书签订单位495家以上,承诺单位自查上报率100%,建设优质规范店数量5家。
二、主要任务
一是规范经营理念,开展万企承诺活动。各分局组织推进《特殊食品规范经营承诺书》签订工作,引导更多主体提升规范经营水平。特食经营承诺家数累计达到本辖区总数的30%以上。
二是规范自查管理,定期上报自查情况。根据去年自查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自查项目,完善“特食自查”系统平台。各分局督促有关经营单位按季度登录自查系统填报自查情况,市局将进行自查上报质量的抽查把控工作。
三是规范监督检查,着力提升检查质效。各分局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内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项目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质效。加强特食监管业务培训,通过理论学习、实战锻炼、定期研判、重点分析等方式,不断推进特食监管工作规范化、精准化。
四是联合奖优罚劣,增强规范经营动能。各分局根据日常检查、督查和经营主体自查上报等情况,对总体较好的特殊食品经营单位逐步培育建设为“优质规范店”。对于违法违规经营,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查处,并通报曝光。各分局将初步筛选的优质规范店拟建设名单于5月底前报食品流通与餐饮科。
三、进度安排
即日起签订《特殊食品规范经营承诺书》,开展自查上报工作。5月底报送初步筛选的优质规范店拟建设名单;6月底前承诺自查上报数达到辖区总数20%以上;10月底前完成监督检查年度目标任务;11月底前完成特食抽查考核、优质规范店建设目标并报送反面典型案例。
四、有关要求
一是各分局要深入理解“三规范、一联合”的核心内容和具体目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三规范、一联合”的认知度和支持度,确保所有参与人员都能准确把握工作目标取向和有关具体要求。
二是各分局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各项规范的具体内容、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以及活动开展方式,使活动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规范得到严格执行。各分局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手段,对活动进展和效果进行实时跟踪评估,及时发现和改进活动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请各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本文件精神,抓紧推进落实各项相关工作。市局将对各县区活动开展成效进行年中、年末两次督查量化打分,检查验收以翻阅台账和现场抽查方式进行,其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成绩。
五、材料报送
各分局于5月31日前报送初步筛选的优质规范店拟建设名单,6月30日前报送特食经营单位自查结果、现场照片及该经营单位自查表,以后每季度一次;12月1日前完成优质规范店建设目标并报送反面典型案例。
联系人:食品流通与餐饮科(局311室)刘昕
附件:1.特殊食品规范经营承诺书
2.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自查表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