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914661/2020-00003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2-20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关于印发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r\n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r\n | ||
| 时效: | |||
关于印发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赣榆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赣政办发〔2020〕2号)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连市监〔2020〕3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经征求相关单位无意见后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请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附件:
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巩固危险化学品三年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根据《赣榆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赣榆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部署,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助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涉危险化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摸清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危险化学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力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完善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严肃依法追究责任;贯彻执行相关领域地方标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1、开展涉危险化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制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对照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台帐,现场检查核实是否真正做到底数清、状况明,设备是否依法登记运行、人员是否依法持证作业、排查发现的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特种设备,一律停止使用。(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分局)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的单位,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和吊销有关证照;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罚;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分局)
2、排查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隐患。深入排查,摸清管道底数及使用状态,加强隐患治理;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巡查和管控,杜绝新增隐患;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管道定期检验义务,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管道依主管单位申报进行重点监测。(责任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分局)
3、加大危险化学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家用燃气具配件(金属软管、橡胶软管、调压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企业后处理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日常监管,实施获证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获证企业保持生产许可规定条件、保障产品质量稳定合格。(责任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4、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发挥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进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制定相关领域地方标准,强化安全生产标准的宣贯实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标准计量科)
5、加强化工产业源头管控。对政府列入关闭的化工企业,登记机关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采用承诺制的方式对法定代表人应由企业实际控制人担任进行把关。在办理化工生产企业的设立登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由企业新任职的法定代表人对其是实际控制人进行书面承诺。登记机关以书面承诺为准办理登记注册,不对承诺的真实性作实质性审查。(责任单位: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科)
6、完善信用管理。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告知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未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将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部推送给我局的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以及其他抽查检查信息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依法依规实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有《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依法依规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部门推送给我局的需要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当事人信息,依法依规实施相关行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市场准入限制。(责任单位: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区局党组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明确职能科室和专门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任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科、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科、执法大队、各分局要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本实施方案工作。
请各科室及时按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汇总报送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