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914661/2025-00007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9-10 |
信息名称: | 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之“秋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文号: | 赣市监〔2025〕47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之“秋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2025 “守护消费” 铁拳行动方案》及省、市、区各级关于中秋、国庆双节市场安全保障要求,持续推动全局 “铁拳” 行动走深走实,同步融入区纪委部署的 3 项专项整治任务,聚焦秋季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辖区实际,决定开展 “秋风” 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保双节安全、护民生权益”为核心,聚焦校园食品、计量器具、药品等群众关切领域,扎实推进八项重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链条排查、精准化打击,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曝光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推动建立“排查—整治—巩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与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一)电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对象:网络销售平台、直播带货商家、电商平台食品
生产经营者。
重点检查内容:商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宣传信息与实际商品
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缺斤短两、以次充好、虚假标注产地及保质期等行为;冷链食品进货查验、贮存运输条件是否达标。
严厉打击行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虚构原价、
虚假促销、刷单炒信等价格欺诈行为;销售腐败变质、未经检验检疫或不合格食品行为;未履行食品安全追溯义务等违法行为。
(二)中小学校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含全区利用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问题整治工作核心任务)
重点检查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学校食堂、学生餐集中供餐单位、校内超市及校园周边200米内食品经营场所、教辅及校服供应商。
重点检查内容:食材采购溯源台账是否完整;加工操作是否规范;后厨环境卫生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是否齐全;校内销售的食品是否符合“零添加”及“低盐低糖”健康要求。校服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教育收费公示情况;收取学费、住宿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行为;收取教辅、校服等代收费项目是否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严厉打击行为: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三无”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供餐单位未落实“明厨亮灶”或虚假展示行为;校园周边销售过期食品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收取学费、住宿费行为;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捆绑收费等行为;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利用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获取差价行为。
(三)肉制品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对象: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景区周边商超,烧烤店、火锅店、卤味店等餐饮场所。
重点检查内容:生产环节原料肉检验检疫情况、是否存在使用违禁原料情况、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配料表标识情况;流通环节肉制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标注;餐饮环节是否存在使用预制调理肉冒充“原切肉”“鲜切肉”行为。
严厉打击行为:用其他畜禽肉制售假冒牛羊肉、驴肉行为;预制调理肉虚假标注“原切”“鲜切”行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肉制品行为;餐饮场所使用过期肉制品加工食品行为。
(四)药品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含全区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核心任务)
重点检查对象:零售药店、医疗机构。
重点检查内容:药品质量管理情况;医疗器械注册备案情况;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药品是否超过规定的价格水平或零差率销售;明码标价与价格公示执行情况。
严厉打击行为:销售过期药品行为;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出租出借证照、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五)计量器具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对象:全区农贸市场、超市、水果店、熟食店等使用计量器具的经营主体。
重点检查内容: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改装计量器具、故意破坏计量准确度行为。
严厉打击行为:使用未经检定、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行为;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
(六)学生用品领域质量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周边文具批发零售店、儿童用品专卖店。
重点检查内容:市场经营主体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销售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标签标识是否完整合规。
严厉打击行为: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学生用品行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
(七)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对象: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锅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单位、气瓶充装单位。
重点检查内容: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附件是否按期校验(重点为氨制冷冷库);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工业管道是否有“短接管”;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记录是否完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充装单位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充装。
严厉打击行为:使用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超期未检特种设
备;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等违法行为。
(八)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含全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核心任务)
重点检查对象: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运营主体。
重点检查内容:物业收费公示情况;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是否如实公示;小区电梯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记录是否完整。
严厉打击行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
汽车停放费;擅自指定收费项目行为;转供水电环节加价行为;公共水电费、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收取费用未如实公示行为;未按要求建立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台账、隐瞒电梯安全隐患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时间、步骤
1.动员部署(9月10日):成立专项行动小组,明确部门分工,召开部署会宣布整治重点和分工情况。
2.集中整治(9月10日至11月20日):各办案机构按职责开展拉网式排查,每周报送案件数据(附件1和附件2)。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通报进展并协调重大案件。
3.总结提升(11月21日至30日):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评估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人员安排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局、业务监管执法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秋风”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由韦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督查督办等日常工作。
2.成立“秋风”行动工作小组,具体分工分组如下:
带队领导 |
人员组成 |
重点对标分局 |
配合科室 |
房连健 |
大队一中队 |
青口分局 |
价格科、特种设备科 |
霍军 |
大队二中队 |
海头分局 |
质量科、标计科 |
熊传富 |
大队三中队 |
赣马分局 |
食品生产科、药械科 |
卢接法 |
大队四中队 |
石桥分局 |
食品流通科、知识产权科 |
3.其他各分局及相关业务科室,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统筹开展此次专项行动。
4.从分局抽调2名执法人员(青口分局段文慧、石桥分局王德俣)充实到专项行动,通过“交叉办案”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线索排查、案件查办和应急处置的综合能力。
五、工作要求
1.各组每周五前汇报本周工作情况到执法大队,必要时召开工作汇报会,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
2.各组各分局及相关业务科室在11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小结至执法大队张秀娟处。
附件:1.区市场局(分局、科室、队)2025年开展铁拳行动“秋风”行动案件查办情况统计表
2.区市场局(分局、科室、队)2025年开展铁拳行动“秋风”行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