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69/2021-00271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9-10 |
信息名称: | 水利局:关于做好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防范及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活动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赣水〔2021〕126号
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利局关于做好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防范及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活动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镇水利站、各工程建设处: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抓细抓实安全防范措施,以及抓好水利系统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控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水利系统下半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我局制定的方案已经局领导审批,请大家遵照执行。
附件:《赣榆区水利局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开展加强水利安全 生产防范活动及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
连云港区赣榆区水利局
2021年9月10日
赣榆区水利局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开展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防范及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活动的方案
2021年9月2日17时许,在班庄镇马朱孟村石梁河边,挖掘机吊运作业致一人死亡。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亡人、涉险事故,造成较大影响。随着疫情防控成效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运行恢复常态,加之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交通运输、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快速升温,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抓细抓实安全防范措施,以及抓好水利系统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控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水利系统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区水利范围开展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及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省、市和区工作部署,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将安全生产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投入主要精力,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附件)要求,对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生产工作盲点漏洞,引起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心态,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根据局部署要求,推动水利行业领域大检查,安全问题大排查,各类隐患大整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为建党100周年和全区水利“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内容
1.水利施工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
(4)模架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使用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2.在建水利工程项目
以农田水利、移民后扶、海堤达标、河道整治、水库等水利工程为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安全监管是否到位及开展安全监督情况,参建单位是否具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现场安全隐患、危险源排查情况,是否对“三违”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严肃查处。严格落实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情况。
3.重点水利工程运行
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工程设施、装备保养、维护和运行是否完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情况;落实水利工程各项安全度汛措施,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情况;职工(包括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等。
4.危险化学品。
检查内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解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组织落实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和危险化学品罐区自动化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化品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涉及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剧毒液体等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的防范措施情况。智能二道门建设情况,独栋厂房限人措施落实情况,动火作业制度执行情况及动火作业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平台构建情况。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化工(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5.新安法学习。
(1)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是直线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3)确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是全体人员共同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监督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情况等;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扎实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一必须五到位”。
(二)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重点对全区水利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在建水利工程项目、重要水利设施、危险化学品、新安法学习等进行严查,突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突出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管理,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杜绝死角盲区。
(三)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处罚力度
要始终保持严打、严治、严惩高压态势,针对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及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规律,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清单,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重点企业、安全管理薄弱企业,严格执行“四个不放过”,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厉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
四、检查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各科室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布置所管业务范围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各建设处、管理单位、各镇水利站,对工作涉及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情况于9月18日前上报区水利局安监科。
(二)检查、排查、整治阶段。9月22日,区水利局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现场安全氛围营造与警示标志设立情况,危险源识别管控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并将自查情况于9月30日前上报区水利局安监科。
(三)总结提升阶段。根据检查、排查、整治情况,结合中秋、国庆两节安全生产工作与加强安全生产防范活动要求,通过交流对比,回头看、找差距,定目标,为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全面提升做好铺垫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开展加强安全生产防范活动,把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谋划,组织制定检查排查计划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发动,充分调动每一名员工,积极参与,形成人人讲安全处处保平安的氛围。
(二)严格检查,从严执法。区安委会各专委会要协调配合,严格检查,严格执法,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从工作实效出发,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一盯到底,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大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公开曝光。凡是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业整顿。要通过严格检查、严厉处罚、严肃问责,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控和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统筹安排,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把加强安全生产防范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各检查组要抽调精干力量,聘请专家参与,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