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569/2025-00018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5-11-27
信息名称: 关于划定赣榆区二十五度以上禁垦区域范围的公告
文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时效:
阅读次数: 字号:【
关于划定赣榆区二十五度以上禁垦区域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划定全区二十五度以上禁垦区域范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分布于黑林镇、班庄镇。具体分布区域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应当优先种植生态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种植林木应当采取等高条垦、鱼坑等种植方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拦水、蓄水、保水、排水等措施。

特此公告。

赣榆区水利局 

2025年11月27日

连云港市赣榆区二十五度以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