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948/2021-00003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7-20
信息名称: 石桥镇2020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文号: 石政发〔2020〕13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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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镇2020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石政发〔2020〕13号

石桥镇2020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关于加快实施2020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通知》赣农发【2020】96号、赣财农【20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就我镇20年村级有关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全镇共有23个行政村,农业人口5.79万人,农村劳动力2.27万个,耕地面积4.34万亩。2020年度一事一议计划筹资115.75万元,计划筹劳18.19万个。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如下:

组 长:李 振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柏 莉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 姜密先 农经中心主任

柴晓玲 财政所长

王恒诗 水利站站长

各村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与分工报镇农经中心备案。

二、项目实施

我镇2020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由东温庄村、王集村、杨家洼村、石岭村4个行政村负责实施,共4个项目,分别为:东温庄村排水渠、王集村水泥路、杨家洼村水泥路,石岭村水泥路。

三、严格贯彻落实一事一议政策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每人不得超过20元,筹劳的标准为每个劳动力8个工,每个工8元,共64元。奖补只限于筹资部分,不包括村筹劳部分。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对象。筹资筹劳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员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对于下列情况,可不承担或减免筹资筹劳任务:

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

伤残军人、在校学生不承担筹劳任务。

家庭困难、因病、因伤或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完全承担劳务的村民可申请减免筹劳。

一事一议流程。(1)由村民委员会或1/5以上村民联名提出需要议的事项;(2)对所议事项公示,并征求意见;(3)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所议事项必须过半数方能通过,并由参会的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确认;(4)议事结果公示;(5)项目立项,申报村、镇、区、省。

切实做好一事一议奖补工作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对象是以行政村为单位,村内的小型水利、村内道路、环卫设施等村民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奖补项目报上级批准后,各村按照上级要求对奖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应做好招投标各项工作,并公示招投标结果,建立健全招投标档案 。

奖补项目实施后,各村要组织思想觉悟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或村民代表对工程项目全程监督,镇村及各部门要对群众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按区一事一议奖补办公室规定执行。

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