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62950454/2026-00001 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4-23
信息名称: 商务局邀约式指导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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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邀约式指导服务清单
商务局邀约式指导服务清单
序号 服务范围 (事项) 服务内容 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法律 依据 服务 模式 服务 科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 企业进出口国营贸易货物及限制货物指导服务 解读《中国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提醒企业规避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企业进行进出口国营贸易经营资格认定 辖区内依法办理主体登记或其他执业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企业,存在合规经营、政策咨询等实际需求,能够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经营材料等。 1.邀约发起:企业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服务热线等方式,与区商务局服务科室取得联系,填写“邀约式”指导服务申请书,申请开展执法服务。2.受理响应:收到企业执法服务申请后,区商务局服务科室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约定上门服务时间并向申请企业发放“邀约式”指导服务通知书,同时通过"综合查一次"平台服务报备一"服务帮扶"创建任务,扫码入企开展服务。3.精准服务:针对企业提出的申请事项,区商务局服务科室要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业务人员或者行业专家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并于现场服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邀约式”指导服务意见书,针对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指导意见,协助企业认真整改,切实规范其经营行为,培养一批守法意识强,管理水平高的示范企业。4.跟踪办结:在开展指导服务后,可以通过实地查看,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企业反映的困难需求解决情况,持续跟进指导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直至服务事项办结,推动服务指导工作取得实效。服务结束后,整理资料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 企业主动邀约、部门精准服务、一对一帮扶 外国投资管理科(对外贸易科) 服务热线:0518-86033772 邮箱:ganyuwaimao@163.com 地址:赣榆区行政中心西辅楼二楼204办公室
2 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登记转报服务 解读《中国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协助企业进行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登记转报 辖区内依法办理主体登记或其他执业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企业,存在合规经营、政策咨询等实际需求,能够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经营材料等。 1.邀约发起:企业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服务热线等方式,与区商务局服务科室取得联系,填写“邀约式”指导服务申请书,申请开展执法服务。2.受理响应:收到企业执法服务申请后,区商务局服务科室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约定上门服务时间并向申请企业发放“邀约式”指导服务通知书,同时通过"综合查一次"平台服务报备一"服务帮扶"创建任务,扫码入企开展服务。3.精准服务:针对企业提出的申请事项,区商务局服务科室要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业务人员或者行业专家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并于现场服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邀约式”指导服务意见书,针对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指导意见,协助企业认真整改,切实规范其经营行为,培养一批守法意识强,管理水平高的示范企业。4.跟踪办结:在开展指导服务后,可以通过实地查看,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企业反映的困难需求解决情况,持续跟进指导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直至服务事项办结,推动服务指导工作取得实效。服务结束后,整理资料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企业主动邀约、部门精准服务、一对一帮扶 外国投资管理科(对外贸易科) 服务热线:0518-86033772 邮箱:ganyuwaimao@163.com 地址:赣榆区行政中心西辅楼二楼204办公室
3 成品油零售网点改建、扩建业务指导服务 解读《江苏省成品油流管理办法》、《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提醒企业规避私自改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企业按程序上报改扩建。 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存在合规经营、政策咨询等实际需求,能够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经营材料的企业。 1.邀约发起:企业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服务热线等方式,与区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流通业发展科取得联系,填写“邀约式”指导服务申请书,申请开展执法服务。2.受理响应:收到企业执法服务申请后,区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流通业发展科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约定上门服务时间并向申请企业发放“邀约式”指导服务通知书,同时通过"综合查一次"平台服务报备一"服务帮扶"创建任务,扫码入企开展服务。3.精准服务:针对企业提出的申请事项,区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流通业发展科室要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业务人员或者行业专家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并于现场服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邀约式”指导服务意见书,针对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指导意见,协助企业认真整改,切实规范其经营行为,培养一批守法意识强,管理水平高的示范企业。4.跟踪办结:在开展指导服务后,可以通过实地查看,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企业反映的困难需求解决情况,持续跟进指导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直至服务事项办结,推动服务指导工作取得实效。服务结束后,整理资料归档。 《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第等 企业主动邀约、部门精准服务、全程一对一帮扶 市场运行和流通业发展科 服务热线:87181217 邮箱:3193882858@qq.com 地址:赣榆区行政中心西辅楼二楼233办公室
4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业务指导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相关知识宣传;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材料转报进行业务指导。 具备相关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3.具有与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政策咨询等实际需求,能够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经营材料的单位或个人。
1.邀约发起:企业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服务热线等方式,与区商务局服务科室取得联系,填写“邀约式”指导服务申请书,申请开展执法服务。2.受理响应:收到企业执法服务申请后,区商务局服务科室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约定上门服务时间并向申请企业发放“邀约式”指导服务通知书,同时通过"综合查一次"平台服务报备一"服务帮扶"创建任务,扫码入企开展服务。3.精准服务:针对企业提出的申请事项,区商务局服务科室要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业务人员或者行业专家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并于现场服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邀约式”指导服务意见书,针对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指导意见,协助企业认真整改,切实规范其经营行为,培养一批守法意识强,管理水平高的示范企业。4.跟踪办结:在开展指导服务后,可以通过实地查看,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企业反映的困难需求解决情况,持续跟进指导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直至服务事项办结,推动服务指导工作取得实效。服务结束后,整理资料归档。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等。 企业主动邀约、部门精准服务、全程一对一帮扶。 市场建设与商贸服务科 服务热线:86033787 邮箱:gyswj01@163.com。 地址:赣榆区行政中心西辅楼二楼234办公室
一审:许璘、顾少华、卢鹏、万海洲 二审:舒敏华、宋秋忙、唐邓邓 三审: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