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956/2021-00009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7-15
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镇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文号: 其他〔2021〕29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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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村、各相关单位:

7月12日,苏州市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发生坍塌,造成人员伤亡,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吴政隆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于7月13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之后市政府、区政府分别召开了续会。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赣危旧房安办〔2021〕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全镇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切实加强我镇既有房屋安全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有效预防房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深刻吸取房屋倒塌事故教训,坚决做好既有房屋安全排查和风险防范,严防死守,杜绝类似事件发生,请各村、各相关单位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既有建筑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重点和范围

在上半年既有建筑普查的基础上,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抓好以下类型建筑的排查整治:

(一)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房屋(重点为预制板房);

(二)未按规定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和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三)擅自装修、改扩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

(四)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

(五)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房屋;

(六)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和辅房安全情况。

三、行动步骤

(一)迅速动员部署(7月20日前)。各村、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按照镇级统筹推进,各村主抓主责,包村领导要责任靠身,牵头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摸底排查(8月29日前)。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完成《宋庄镇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明细表》,确保不落一栋、不落一户,做到应查尽查;要重点核查无资质设计施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以及已排查出安全隐患但未整治到位的房屋;对于初步鉴定有安全隐患的房屋,由镇统一扎口,邀请有资质的机构进一步完成存在安全隐患农房的鉴定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纳入农村经营场所开业或营业手续的前置条件,缺少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的农村经营场所,将责令停业并吊销营业执照。

(三)狠抓隐患整治(9月30日前)。各村、各相关单位对排查发现问题的房屋,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完成时限,该鉴定的立即鉴定,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确保D级危房不得住用,采取即知即改坚决实行劝离、腾空和封闭措施;C级危房要加固维修观察使用,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坚决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四)全面抽查验收(10月30日前)。镇级将各村既有建筑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督查验收,镇级建立一村一档,严格整治销号、闭环管理,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并将抽查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中。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加强对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各为包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村负责人为直接整治责任人,要确保排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二)落实责任分工。实施既有建筑安全网格化管理,各村承担属地责任,建设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局、自然资源、财政、派出所、应急、市场监督、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民政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督促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公共建筑的安全使用责任人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和维护,消除使用安全隐患。

(三)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既有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宋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