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956/2024-00010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4-26
信息名称: 宋庄镇全面推行村民医疗互助(福村宝) 制度的实施方案
文号: 宋政发〔2024〕11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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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庄镇全面推行村民医疗互助(福村宝) 制度的实施方案

宋庄镇全面推行村民医疗互助(福村宝)

制度的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根据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连云港市乡村医疗互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连乡振〔2024〕2号),赣榆区农组办《2024年连云港市赣榆区乡村医疗互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赣委农组办〔2024〕10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宋庄镇2024年乡村医疗互助试点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乡村医疗互助由政府主导,以镇为单位搭建互助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群众互助一点、政府出资一点、村集体支持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镇财政专门账户管理,全部用于对参加互助的住院群众按病种定额公平补助,重点补助大病,具有“低成本、低缴费、广覆盖、广受益”的制度优势,是政府基本医保之外的互助式补充保障。试点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精准定位,突出重点。乡村医疗互助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重点解决农民群众较大额度住院医疗负担;资金筹措采取“四个一点”方法,充分发挥政府、社会、个人的作用和力量,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能力。

镇村主办,民主决策。镇人民政府要扛起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组织实施;村委要广泛听取农民群众意见,按照村委提议、群众代表会议讨论决议的方式进行科学民主决策

自愿参与,共建共享。大力倡导广大农民群众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以家庭为单位自愿自主参与,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形成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帮扶格局。

专业服务,公平简便。乡村医疗互助的运行服务由试点镇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采用按DRG病种定额补助方式,依托病种大数据优势,实现高效、简单、便捷服务。

规范管理,有序发展。各村互助资金由镇统筹存管使用,实行“六统一”:统一实施范围、统一实施期限、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助标准、统一交费时间、统一由镇管理发放。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区乡村振兴局巩固好试点成果和稳慎扩大试点工作的要求,2022 年、2023年我镇被区列为开展乡村医疗互助试点镇,期满后2024年继续推广实施,继续提升乡村医疗互助参与农户覆盖面和受益面。

三、资金筹措

乡村医疗互助收费标准根据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住院医疗负担实际情况,为 50 元/人/年筹资。优化群众互助出资比例,2024年农户个人出资30元/人,镇村配套资金20元/人。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同时争取上级财政衔接资金,积极拓展慈善资金和社会捐赠等筹资渠道。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完善方案。镇按照市、区方案抓好深化乡村医疗互助试点任务分解,制定下发推进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对象、实施内容、完成时限、经费保障和工作要求等;根据区级推进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筹资标准,细化时间节点,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4月底前完成)

2.开展业务培训。组织镇负责同志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专家辅导、现场观摩教学、经验介绍等形式,不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4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阶段

1.对接服务平台。与互助管理服务平台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责任义务,在确保提供高效、简单、便捷服务的同时确保补助公平公开公正。要对上一年度医疗保障水平以及乡村医疗互助试点补助等情况进行认真梳理,依托第三方服务平台测算今年项目实施的保障范围和报销能力。(4月底前完成)

2.广泛宣传发动。各村采取宣传栏公示、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阐释力度,积极宣传乡村医疗互助的目的、作用和意义,广泛宣传医疗互助典型案例,提升群众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6月底前完成)

3.镇村组织实施。依据上级实施方案,制定整镇推进乡村医疗互助试点具体方案,确定筹资标准、筹资结构和按病种报销补助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组织推动辖区内所有村开展乡村医疗互助,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以家庭为单位整理核对辖区内应参与互助人员名单及群众出资,及时录入乡村医疗互助管理平台系统。(5月底前完成)

4.筹集各方资金。发动农户积极参与,收缴互助金个人承担部分存至乡镇指定账户。充分发挥慈善公益组织助推作用,鼓励慈善公益组织、爱心企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五方挂钩”帮促、市级后方单位帮促、政府引导资金支持乡村医疗互助试点。(6月底前完成)

5.规范实施补助。7月1日开始,试点镇启动补助发放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根据年度预算方案,按病种定额受理补助申请,进行公平补助,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补助金,确保互助资金收支可控、安全高效运行,项目资金运行情况纳入“镇务村务”公开范围,确保广大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7月1日开始)

(三)评估阶段

12月初,总结乡村医疗互助成效、经验做法及问题不足。区级通过问卷调查、实地抽查、数据比对等形式,对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初评、全面总结,做好迎接省厅、市局评估验收准备工作。评估验收主要包括群众参与率、项目运行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方面。(12月上旬前)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乡村医疗互助试点是今年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之一。各村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责任,把开展乡村医疗互助试点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区建立月跟踪、季调度、定期督查、年底评估验收工作制度,按季度上报试点工作情况,市局将定期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及时通报典型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和问题不足。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密组织实施。主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设立资金监管专户,强化资金全流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签订数据保护协议,明确数据归属和使用权限,保护群众个人隐私。规范补助审批流程,定期公示相关信息,确保补助公平公开公正。及时做好资金清算结转和数据信息整理、存档。

(三)广泛宣传发动,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等媒体平台,多用群众身边人、身边事,积极宣传乡村医疗互助的目的和意义,及时印发试点方案,逐户发放《告全体村民书》,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率,提升乡村医疗互助项目实效,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不断提升示范引领作用。

赣榆区宋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