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956/2020-00010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10-02 |
信息名称: | 赣榆区宋庄镇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根据区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扶办〔2020〕10号)和相关培训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标注低收入农户脱贫、脱贫户返贫;录入新致贫户(见附件1);录入和标注低收入农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的人口(见附件2、3)。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采集低收入农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基础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低收入人口在校生状况、低收入农户收入情况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
(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标注工作
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识别,采集致贫(返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见附件4、5)。
(四)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
采集并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的信息;评估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五)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
针对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扶贫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针对扶贫开发监管评价子系统显示的已脱贫户因病致贫家庭有患病成员未参加大病保险问题、已脱贫户住危房问题、脱贫户中义务教育健康儿童不在校且无义务教育阶段不在校原因等关键指标进行核查。
(六)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核实工作
对现有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核实具体情况,对因识别不准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农户的数量进行统计。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
10月上旬,开展动员部署,对村级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10日至10月31日,开展进村入户相关工作,履行低收入农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完成边缘易致贫户和新致贫户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1月1日至11月20日,对扶贫对象相关采集数据进行核查并且在国扶系统进行录入操作,于20日以前完成录入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
11月21日至11月25日,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到户到人数据的问题清单。
(五)问题数据核查和系统数据完善
11月26日至11月30日,根据问题清单开展实地核查,并在系统内对核实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周期
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关于贫困户脱贫校验功能
在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信息系统中“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内容较往年有所增加和调整,工作的规范性、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等要求也更为严格,各村务必高度重视,相关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
二要严格把握标准,确保信息准确。各村在开展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标准,切实以事实为依据,准确采集农户家庭人口、证件号码、健康状况、生产生活条件、收入情况等信息,确保基础信息正确;认真核实教育、医疗、金融、危房改造等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确保脱贫农户符合脱贫标准;严格按文件要求界定家庭成员,准确采集农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自然减少等信息,确保农户家庭人口正确。
三要严格较真碰硬,提升数据质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在实际工作中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 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采取有效措施,紧盯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和日常审计发现的问题数据,瞄准精准退出关键指标,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提高建档立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要制定详细计划,确保序时推进。各村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结合本村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序时推进各项工作。镇扶贫站和纪委将适时组织对各村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督导。
附件:1.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2.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3.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4.边缘易致贫户信息采集表
5.脱贫不稳定户信息采集表
赣榆区宋庄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