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956/2021-00005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4-26
信息名称: 宋庄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文号: 其他〔宋政发2021〕17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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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庄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赣榆区近期渔业事故教训,提升本镇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化解本镇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市、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强化渔港渔船安全源头监管,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升渔业安全监管水平。严格落实《连云港市政府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2021年连云港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赣榆区海洋渔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赣榆区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赣榆区渔船组织化网格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坚决守住渔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底线。

二、工作目标

开展专项整治,实施精准整治,确保实现“三清零”目标。规范养殖渔船管理,消除养殖渔船监管盲区。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重点工作及时间安排

1、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一是实体化运行镇渔政中队。充实监管、执法力量按要求配备3名专职船管员,配备5名专职工作人员,明确1名中队长,在沙口村码头开展集中办公监管。落实专职船管员驻港制度,增加日常海上、岸上的巡查力度,使之形成常态化管理。对在册渔船、乡镇渔船按要求配备兼职船管员,明确各自职责,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专项工作补贴,提高船管员工作积极性。加强镇域码头监管,确保每个码头每日2名工作人员值班值守,主要负责养殖渔船进出港报备、查验、安全生产监管等。二是明确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加强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严禁使用禁用渔具、擅自改变作业方式,严禁超范围、超风险、抗等级作业。严格落实伏季休渔相关规定。三是明确滩主监管职责。强化滩主责任意识,按照每40-50艘养殖渔船配备1名船管员,负责每日监管报备,配备一条在册养殖渔船负责监管作业,应对突发状况。镇渔政中队以滩主为单位,定期对养殖渔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淘汰不适宜作业养殖渔船。滩主要加强养殖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按要求配备作业必须救生设备等。(5月底前,常态保持)

2、严格对标对表,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在册渔船专项整治。组织人员逐船检查船舶证书、安全生产装备配备、落实编组作业,确保无挂靠渔船,没有“有证无船”现象,确

保“人证合一”,按规定开展伏季休渔工作。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紧盯10人以上大船等渔业安全生产高风险区,把编组出海作为“铁律”贯彻到每艘船,同时科学制定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施以演练。二是规范养殖渔船管理。严格开展养殖渔船核查工作,摸清底数,建立渔船身份识别信息库,实施编组作业、定区作业、定点停泊,纳入渔业安全监管平台,按标准配齐救生、消防、通讯导航等安全实施设备。消除养殖渔船安全监管盲区,对私自从事捕捞生产的,一律查扣拆解。三是扎实做好“三清零”工作。进一步排查异地挂靠渔船,严格按照要求集中整治。配合做好涉渔乡镇船舶“清零”工作。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利用伏季休渔,加强海上巡查,发现一艘,拆解一搜。对于前期摸排涉渔“三无”渔船,由派出所、各村逐一再次核实谈话,签订承诺书,确保镇域范围内涉渔“三无”船舶清零。(8月底前,常态保持)

3、强化经费等保障,加强督查问效。制定落实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常态化,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装备逐步改善提升,确保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推动基层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严明奖惩机制,加大对各村考核分值提升,对出现相关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启动问责程序。(常态)

宋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