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956/2022-00003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3-31
信息名称: 宋庄镇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试点推进方案
文号: 其他〔2022〕6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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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庄镇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试点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22年度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根据市乡村振兴局《连云港市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试点推进方案》要求,切实减轻群众重大医疗支出负担,健全低收入人口长效帮促机制,根据省、市乡村振兴局相关要求,现决定在我镇开展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系列论述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补齐民生短板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社会、个人三方作用,以共建共治共享为路径,创新基层群众互助帮促模式,持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共建共享,村居组织、镇级统管、平台科技支撑"的思路开展乡村公益医疗互助。

(一)共建共享、自愿参与。农村群众是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的参与和收益主体。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以家庭为单位全体成员自愿参与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村级组织、民主决策。村是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的实施主体。各村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村委提议、村民议事会(代表会议)讨论并决议的方式,确定本村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实施方案。

(三)镇级统筹、监管有序。镇是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的统筹主体。在村级决议同意的基础上,村级互助资金由镇统筹管理,实行“五统一":统一实施范围、统一实施期限、统一筹资标准、统一报销标准、统一交费时间。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资金由我镇财政监管,镇财政基本账户下设立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子科目,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互助资金及其利息用于以下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群众按病种予以报销;第三方服务平台服务费。

(四)科技支撑、公平简便原则。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的运行服务,由乡镇统一委托成熟的第三方科技平台-福村宝服务:采用先进的按病种定额补助方式,一样的病种一样报,避免“暗箱操作”、“人情补助”,实现公平补助;依托其病种大数据优势,实现互助资金收支可控;依托其“互联网+”优势,实现高效、简单、便捷服务。

三、实施办法

乡村公益医疗互助以年度为单位实施,补助方案一年一设计,试点期限为一年,试点期间我镇所辖行政村要全覆盖 , 试点村农户参与率不低于 50%。

(一)实施对象

宋庄镇各村全体户籍在册人员;均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乡村公益医疗互助。

(二)筹资标准及渠道

2022年度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费标准为50元/人/年。其中:

1、群众个人按照不低于 20 元/人/年筹资, 以后视情况逐渐提高 ;

2、试点期间各类补助筹资不低于 30 元/人/年。资金来源为镇财政资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包括扶贫资产收益),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联动。镇成立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各村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开展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宋庄镇乡村振兴局,并指定一名兼职管理员,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各部门、各村委要高度统一思想、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统筹解决制约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共同为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创造条件。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手段,重点宣传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的相关措施、目的和意义。各村委要通过张贴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确保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制度家喻户晓,切实提高群众认可度和参与度,营造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全体村干部要积极主动率先参加、示范引领,要动员群众代表、小组长和老干部、党团员带头参加,并主动广泛传播,带动和影响身边群众。

(三)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各村委要指定一名兼职协管员负责具体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和细化本村推进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做到责任分解到人,任务包干到人,推动群众积极参加,确保群众参与率不低于60%,争取实现全覆盖,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民生福祉。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开展工作将列入镇对各村考核的“创新工作”加分项。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根据实际参 加人员和资金总额,按病种受理补助申请,进行公平补助,由镇 负责发放补助金,并纳入村务公开范围。 ( 2023 年 3 月底前完成 )

(四)总结阶段 (2022年12月上旬前)试点镇按季度及时上报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进展情况,市局、区局将定期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并进行通报。11月底,区局组织评估试点镇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效果,总结相关经验、问题,做好省局评估验收准备工作。评估验收主要包括:1.参与率: 试点村农户参与率不低于 50%。2项目运行 情况:( 1 )资金存管规范有序,( 2 )符合条件农户的补助水平保障有效 , ( 3 ) 补助发放及时。3.群众满意度:考评各地参与医疗互助的群众对项目收益知晓程度、项目保障水平、各级政府服务情况等方面的满意度。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要按照中夹、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战略部署,切实把 推进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成立工 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 责进展情况统计和定期报送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时间 节点推进,确保项目落实到位。

(二)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区乡村振兴部门负责与互助管理服务平台 对接,做好统筹、协调和指导试点地区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推进工 作;区医疗保障部门提供相关基础数据,供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 科学测算按病种报销方案;镇公安部门向镇、村居提供户籍人口基础信息,以便界定人员信息基数。

(三)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试点镇要制定和细化推进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广泛 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率,确保有序推进, 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