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956/2022-00005 分类: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8-25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宋庄镇政府及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文号: 其他〔2022〕13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时效:
阅读次数: 字号:【
关于印发《宋庄镇政府及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局室、各站所、各村:

为切实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现将《宋庄镇政府及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宋庄镇政府及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赣榆区宋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5日

宋庄镇政府及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为切实落实镇党委、政府及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责任清单。

一 、宋庄镇政府安全生产职责

(一)宋庄镇政府

1、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措施。

2、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促进安全生产与城乡规划相衔接。强化城镇运行安全保障,推进城镇安全发展。

3、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作为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一项内容。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4、组织制定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明确承担安全生产职责的内设机构。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5、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编制、执法经费和专用车辆等装备,建立执法人员待遇保障制度,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

6、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设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二、宋庄镇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1、督促、指导、协调各办、所和下属事业单位做好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各类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文件的记录、通知和备案,对镇政府各部门拟定的安全生产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合法性备案审查监督。

2、负责党委政府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做好人大、政协相关工作。

3、负责镇域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1、负责协调、指导全镇安全生产新闻报道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舆论监督。

2、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领域舆情研判和应对工作,统筹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测、预警、报告和处置,指导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将安全生产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发布,正确引导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舆论。负责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措施。

4、根据党委政府需求,协调现役专业力量支援协助安全生产事故救援。

5、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工会组织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7、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年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维护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8、负责文化行业安全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9、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网吧、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等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10、根据上级文化部门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督促辖区内文化行业从业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1、督促、指导广播电视宣传中心等新闻单位落实政府及其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宣传任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三)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1、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纳入公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并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做好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涉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事务的法律援助工作。

2、承担基层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法制宣传、司法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信访、平安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建设局

1、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目录,统筹产业布局;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工作中鼓励和支持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项目,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工艺和产能,不断提升本镇安全水平。

2、负责对镇政府实施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对镇域范围内建设工程、城镇燃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危房安全管理和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道路维修养护,配合做好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1、按照规定落实政府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2、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统筹规划安全生产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责任。

(六)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镇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镇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电商物流仓储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镇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设以及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等工作。

2、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3、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全镇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安全生产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4、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相关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5、承担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站)

1、承担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协助本地政府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属地、各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2、承担统筹协调本级消防安全投入、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力量发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职责。

3、承担和指导火灾预防、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4、指导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5、按照检查计划,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当地火灾形势和上级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6、完成镇街和消防救援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办公室)

1、负责加强企业排放废水、废气环境安全隐患的检查和监督,督促企业落实贮存设施停止用后排放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采选业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巡查,发现违反环境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3、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九)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1、负责宣传、预防、控制和消灭重大动物疫病,防止动物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发生,指导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药的安全使用。

2、负责指导规模化的农业种植、养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推广新型农机具,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安全检验等农业机械管理和监理工作,配合上级农机部门做好农机驾驶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4、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负责镇船舶的日常监督渔管理,处理渔船进出港事项,落实渔业安全应急值守,信息上传下达,抢险救助工作,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到船到人,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促进宋庄镇渔业发展做贡献,协助上级部门组织渔船检验、安全设施配备、严格控制船舶的停靠和作业范围。督促辖区内所有渔船严格按照国家伏休政策执行伏季休渔,控制和打击“三无”渔船及浮子筏。

5、负责学校、敬老院、卫生、旅游、文化娱乐场所等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

6、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便民服务中心

科室:派出所

1、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2、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和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组织销毁、处置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

3、负责指导、监督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科室:水利站

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2、负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水利行业安全管理规程规范;参与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组织、指导河道、湖泊、水库、泵站、水闸和水电站等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监管工作。

科室:供电站

负责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

科室: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指导、协调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镇特种设备工作的综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