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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276956/2024-00005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4-17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同意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关于同意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以季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是:(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包括:班长、组长、自动焊接机操作、组装、外观EL测试、IV测试等(具体见附件)。(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销售(主管、工程师、经理、总监)、驾驶员等。上述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有效期限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止;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以上批复意见,请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赣榆区宋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