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956/2012-00001 分类: 30
发布机构: 宋庄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2-13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宋庄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宋政发〔2012〕14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宋庄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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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宋庄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宋庄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有关单位:

    《宋庄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宋庄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规范全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突发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苏政发[2005]92号)《江苏省工矿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苏政发[2006]83号)、《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连政发[2006]2号)《赣榆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赣榆县工矿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宋庄镇行政区域内工矿企业发生亡人安全生产事故或多人中毒(重伤)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为首要任务。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有效地保护为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迅速控制事态,减少和消除危害后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单位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机制的职责。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发地村单位必须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同时,立即向镇政府报告事故情况。镇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预防为主。要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二、 事故分级

按照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受事件影响的范围,分为:1、特别重大   2、重大   3、较大    4、一般  四级。

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一下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三、 组织体系

宋庄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镇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支持保障部门、抢险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1、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镇安委会为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全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或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安监所、派出所、建管所、水利站、劳动保障所、农计中心、民政办、食品卫生、电信局、供电站等。

主要职责: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全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应急救援制度;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工作;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镇安委会办公室为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机构,主要职责:执行县应急中心指令,负责全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等;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建立和维护镇安全事故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综合全镇事故信息,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镇安委会。

2、现场指挥部

发生重大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镇有关单位参加,迅速有效地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完成应急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组员单位:安监所、公安、卫生院、建管所、民政、供电所、事发地所在村。主要职责:组织协调、调配现场应急救援人员、交通、装备和救援物资等,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综合协调组由安监所牵头负责。

2)抢险救援组。组员单位:公安、安监所、卫生院、建管所、民政、供电所、事发地所在村。主要职责:收集事故灾害信息,查明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组织人员实施经现场指挥部确定的抢险救援方案。抢险救援组由公安、边防牵头负责。

3)转移安置组。组员单位:安监所、公安、卫生院、建管所、民政、供电所、事发地所在村、发生事故的企业等。主要职责:维护现场的秩序;组织疏散、转移和安置群众;组织伤员的转移抢救工作;抢救工作所需的救灾经费由发生事故的企业承担。转移安置组有公安牵头负责。

4)医疗卫生组。组员单位:卫生院、发生事故的企业等。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方案;调集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地,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医疗卫生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

5)善后安置组。组员单位:民政办、劳动保障所、卫生院、事发地所在村、发生事故的企业等。主要职责:负责处理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接受救灾捐赠,及时发放捐赠品和捐赠资金。善后安置组有镇民政办牵头负责。

四、 应急响应

1、信息报告

工矿企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打110报警,同时报镇政府和相关单位,镇政府和相关单位接报后立即报告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2、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同时按规定立即上报。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接报后立即调集力量,对事故的性质进行分析,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并成立现场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现场事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将事态变化信息上报。

3、指挥协调

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1)启动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根据现场情况和上级领导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协调有关应急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3)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要求

4)组织专家现场指导,提供技术支持

5)寻求对应急救援的支持配合

6)及时向镇政府、安委会负责人报告事故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4、信息资源采集

包括:事故单位情况,事故原因,次生事故和眼生事故发生可能,对环境的影响,居民分布信息,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

5、紧急处置

现场指挥部应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作出决策,组织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镇有关单位及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必要时报上级相关部门请求进行协调和确认。

6、医疗卫生救助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治工作,并根据事故类型和现场状况开展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工作。

7、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应制定战术、技术方案,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和听从指挥,有序开展工作。

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的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现场指挥部应果断决策,决定应急救援人员是否全部或部分撤离现场。

8、信息发布

进行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发布,组织媒体报道。

9、应急结束

当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紧急疏散人员基本恢复正常,事故危害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消除后,进行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程序。由现场指挥部上报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确认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

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的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等。慰问受害人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事故调查

按程序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3、总结评估

现场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研究吸取此次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和补充。

六、奖惩

1、对在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救援处置任务的;

2)抢排险事故或抢救人员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及时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延误处置时机的;

3)不服从指挥机构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5)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七、附则

1、预案管理

本预案有镇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本预案要求,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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