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956/2018-00041 分类: 16
发布机构: 宋庄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10-20
信息名称: 赣榆区宋庄镇2018年度扶贫对象 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宋政发〔2018〕40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根据赣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赣榆区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赣扶组【2018】26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2018年度宋庄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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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宋庄镇2018年度扶贫对象 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赣榆区宋庄镇2018年度扶贫对象

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赣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赣榆区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赣扶组【201826)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2018年度宋庄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重点及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1、低收入人口脱贫。低收入人口以户为单位实施退出。低收入人口脱贫需满足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标准,且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等条件。

2、新识别和返贫人口纳入。新识别和返贫以户为单位实施。各镇要将核查中发现所有符合现行扶贫标准,但仍应纳未纳和往年标注脱贫又返贫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做到应纳尽纳

3、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自然变更包括新生、婚入、户籍迁入、刑满释放、收养、失联人口回归、补录等7种自然增加情况,也包括死亡、婚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户籍迁出、农转非、失联等7种自然减少情况。自然变更应依据出生、死亡、结婚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1、信息采集范围。信息采集范围包括所有贫困户。主要采集录入发生变化的信息和国扶系统显示要求新增录入的信息。对于新识别的贫困户需采集录入所有基础信息。

2、信息采集方法。

1)新识别贫困户。使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2)贫困户、脱贫户、返贫户的信息采集。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本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返贫户,要补充采集返贫原因2018年度脱贫户同时要采集脱贫措施,并填写《2018年脱贫户脱贫措施信息采集表》。

3)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的信息采集。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采集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各村应将以上自然变更表与贫困户信息对照表装订在一起。

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流程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执行。

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两公告四公示两比对”制度,即申报公告、村、镇、区三级公示、异议处理公示和脱贫公告,并要进行数据比对和入户核对。

三、时间安排

(一)召开全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并培训。1022日,召开全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传达2018年度省、市、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会议精神,部署2018年度全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并对镇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022日至1120日,各村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和采集信息数据,依法履行两公告四公示两比对程序。

(三)动态管理工作督导。1022日至1120日,镇扶贫办将通过现场督查、电话和问题查询、解答等方式,分别对村动态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跟踪督查。

(四)上报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统计表。1110日至20日,各村向镇扶贫办盖章上报《2018年度低收入农户脱贫情况汇总表》,便于提前快速汇总年度数据概况,控制录入质量。

(五)数据审核和问题梳理。1210日至14日,市、区、镇三级扶贫部门同时开展数据审核,分析、查找、梳理出质量不高、识别纳入不精准及其他数据质量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六)问题核查和整改。1217日至21日,镇扶贫办根据问题清单,组织各村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问题进行整改。

(七)信息系统数据改错。1224日至28日,根据核查核实的情况,由镇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完善。  

(八)做好查漏补缺和工作总结。201911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表、收入测算表(市级提供)、政策明白卡和帮扶手册等资料装袋(由农户保管)的查漏补缺工作;110日前,镇扶贫工作站完成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数据分析,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区扶贫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动态管理工作面临着建档立卡指标体系修改的新情况,各村要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要求贯穿于动态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切实体现高质量脱贫。要提高对建档立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分析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村两委班子成员要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力量,提供必要条件,要精心组织实施,保证组织有序、程序规范,使最终结果高质量。

(二)把握工作节奏。今年动态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要按照既定的节奏和时间安排,在每一时间节点前,完成既定工作内容。

(三)强化业务培训。镇要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动态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确保动态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培训和实践过程中,要突出对修改后的指标体系进行对比介绍,要突出“国扶”系统和“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档立卡走访记录(包括手册)的一致性。

(四)规范操作程序。低收入农户退出工作,要恪守五签字五确认规范,严格工作流程,完善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大而化之、马虎敷衍、工作不细不实,严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在使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时,依据《关于全省扶贫系统对接使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管理办法(试行)》(苏扶办〔201834号)要求,强化系统管理,保证数据信息安全。

(五)确保工作质量。要对各村动态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赣榆区宋庄镇人民政府

一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