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956/2009-00018 | 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宋庄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0-02-01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做好“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 ||
时效: |
宋政发〔2009〕25号
关于做好“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2010年“元旦”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加强“元旦”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宋庄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及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组织自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为使检查有序、有效进行,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进行督查,名单如下:
组 长:曹明丽 镇长
副组长:陈 源 副镇长
成 员:李海峰 派出所所长
高之林 安监所所长
郑国伟 建管所所长
石德兵 供电站站长
张会举 安监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由陈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将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立即采取妥善措施加以解决和整改,并作好完整记录等。
四、切实加强“元旦”期间值班工作,提高快速反应与应急措施能力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责任人要亲自带班,若有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要迅速作出反应,并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值班电话:86322002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