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7693X/2020-00006 | 分类: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8-14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塔山镇2020年全面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其他〔〔2020〕〕43 | 主题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塔山镇2020年全面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时效: | |||
关于印发《塔山镇2020年全面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现将《塔山镇2020年全面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水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塔山镇委员会
塔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4日
塔山镇2020年全面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水平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塔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水平,确保实现“三争四保”目标,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创建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9年版)要求,对照《连云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操作手册(试行)》标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创文9大项任务、34个指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并将创建工作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其中,氛围营造争取得满分;交通秩序、环境卫生、集贸市场点位争取得高分;问卷调查确保群众满意度在85%以上,力争全镇创文水平走在全市前列。
二、总体思路
树立问题导向,立足做优做细,各责任单位严格对照创文工作要求,对所承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申报、实地点位、问卷调查和特色加分工作开展“地毯式”排查,进一步精细化责任分工、项目化工作措施、规范化建章立制,针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扎实开展五项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实现全面提升。8月31日前,通过集中整治、强化提升两个阶段,确保整体创建水平显著提升,实现全镇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主要措施
(一)集中整治阶段(8月5日-8月25日)
1.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针对267省道、塔山湖大道、金光路、银湖路、健康路、塔青渠道等点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箱未分类、箱体不整洁,绿化带存在杂物,乱贴小广告、私拉乱建、占道经营、黑臭水体等问题,集中开展环境整治,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无垃圾积存,河道干净。具体见附件1。(责任人:马济亮)
2.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专项行动。一是为进一步激发全镇创文工作热情,掀起创文工作比学赶超热潮,在全镇开展“十佳文明商户”评比活动;二是组织“灯塔”志愿服务队,在267省道、塔山湖大道、集贸市场等重点点位开展卫生保洁、文明劝导、车辆摆放、小广告清理等活动;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逆行、车辆乱停放,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和群众出行文明有序。(责任人:李隔、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等)
3.配套设施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镇区主次干道路面破损、窨井盖缺失、机非分离不完善、垃圾桶无盖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确保道路平整通畅。具体见附件2。(责任人:赵波、建设局)
4.镇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一是267省道、塔山湖大道不允许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停放,交警五中队和派出所对违规停放车辆采取贴罚单或依法拖移车辆等强制措施,综合执法局对主要路段道路设置划定停车位;二是沿街商铺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三是对杂乱杆线进行整理,店招广告悬挂整齐,主要道路两侧无影响镇容的吊挂、晾晒、堆放物品和乱张贴、乱涂画小广告现象;五是267省道、塔山湖大道两侧无毁绿种菜现象。(责任人:赵波、交警五中队、派出所、综合执法局)
5.村级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氛围营造:进村沿线、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党群服务中心等显著位置刊播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二是环境卫生:沿途无成堆垃圾、垃圾箱干净整洁设施完好,农户门前柴草乱堆现象;河塘有效治理,无垃圾漂浮物,无黑臭水体;三是根据创建标准完善创文台账资料。具体见附件3。(责任人:王靖涛、顾绍光、贾忠德、各村负责人等)
(二)强化提升阶段(8月26日-8月31日)
各村、各单位对需要增加、更换以及破损、陈旧的公益广告、环境卫生、镇容集贸秩序开展一次拉网式自查,做到即查即改,符合标准要求。(责任同以上分工)
四、组织保障
1.建立责任体系。三套班子成员“亲自抓”、村站所负责人“具体抓”创文工作。所有村、站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发动所有员工参与创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每一项工作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成效。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群、抖音号、公众号等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及时跟踪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浓墨重彩地报道,对一些生活陋习、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3.强化督查监督。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不定期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全镇创文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足、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