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治理和依法行政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的 通 知 各镇计生办(站)、委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开展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治理和依法行政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赣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3月21日 开展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治理和 依法行政专项检查活动 的实施方案 为规范人口计生行政行为,执行人口计生工作纪律,提升人口计生服务水平,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县人口计生委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清理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和依法行政专项检查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重点对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收取押金(保证金)等问题进行清理清查,对依法行政、社会抚养费征收、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和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这次清理清查和专项检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 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重点是清查治理镇村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时,收取工本费、保证金、押金等行为。 (二)治理重点 此次清理整顿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清理整顿办证乱收费:清理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证明及计划生育各类审核手续时,收取登记费、办证费等行为。 2、清理整顿收取押金保证金:清理违规收取各类上环结扎押金、保证金等行为。 3、清理整顿各类搭车收费:清理借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证时强行向群众收取健康检查、强行推销各类保险等涉费项目,或巧立名目变相收费行为。 4、清理整顿违规乱罚款:清理符合条件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结婚与生育时间间隔不够9个月的进行罚款行为;清理符合批生条件属于镇村原因而没有办理《生育证》的进行罚款行为。 三、清理方法和步骤 集中清理整顿活动自3月份开始,时间两个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各镇按照以上四项重点内容,对2014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收费行为逐项审查,并列表登记,对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2、督查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各镇要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反弹。凡属规定不允许收取的费用要查清数量,对所收费用必须及时退还给群众,并立即取消收费项目;对不积极清查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对有贪污等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监督检查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为了确保专项治理效果,严防走过场和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县人口计生委将结合群众信访举报,并采取明察暗访等方法,切实加强检查和督导,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四、工作要求 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专人抓好工作落实,于4月15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统计表上报县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县人口计生委将对工作不落实,图形式、走过场的将给予通报。 附件:《赣榆县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治理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