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34X/2025-00005 分类: 综合政务/信访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4-21
信息名称: 人民网网友留言办理情况摘编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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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网友留言办理情况摘编20250417

人民网网友留言办理情况摘编20250417

2025年2月16日,人民网网友留言反映于2020年1月21日与江苏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富贵世家小区的一套楼房,并办理完公积金借款合同、税收完税证明等手续。后因自身生病原因,拖延至2025年1月才去连云港市赣榆区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在填报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上,需要江苏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加盖公章。2025年春节前,我就与该公司电话联系,该公司让我与樊姓开发商联系,说富贵世家楼盘是樊姓开发商所建。到目前,我已连续三次电话联系樊姓开发商,但此人每每以各种理由迅速推脱。无奈之下,我又与美*房地产开发公司电话联系,但该公司仍然坚持让我联系樊姓开发商。现在,我的房产证办理已陷于僵局,无法进行,为此已身心俱疲。望书记予以关注并帮助解决,深表感谢。

2025年4月17日,人民网网友您好,赣榆区住建局回复如下,经调查核实,您要求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属于与江苏美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因何种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处理方式。现您要求办证,开发企业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配合用章;根据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经我局工作人员在赣榆区信访局与开发企业现场进行协商,但未能成功,同时将协商结果通过电话方式已向您告知。对于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请您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如下:你购买的富贵世家**号楼**室,开发企业江苏美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办理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关于你反映的开发公司不在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上盖章导致你无法申请办理不动产证的问题,属于合同履行纠纷。我局也多次与开发企业协调,如开发企业仍不配合在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上盖章,建议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感谢您对赣榆区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