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1-00171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扶贫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4-28 |
文号: | 赣扶组〔2020〕1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镇、区相关单位:
2020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意义重大。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第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第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等会议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脱贫不摘责任、脱贫不摘政策、脱贫不摘帮扶、脱贫不摘监管”的“四不摘”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谋划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有效衔接,确保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到 2020 年底,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脱贫巩固率达100%,省定经济薄弱村达标巩固率达100%,全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低收入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全区农村低收入边缘人口和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稳定达标。
二、工作重点
按照“任务扫尾、巩固提升、制度衔接、探索新路”的工作要求,重点强化八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分类帮扶,实行精准施策。根据低收入家庭不同情况,针对性落实帮扶措施。依据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和结对帮扶走访发现的问题,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对低收入家庭具体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分类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对高质量已脱贫人口,继续落实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帮扶政策,增强化解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风险能力,着力培育成致富带头人或新型职业农民。对低收入边缘人口,扶持发展产业项目,开展劳动技能培训,解决就业问题。对兜底脱贫人口,按照有关社会保障政策,继续给予兜底救助。对非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因病、因灾等导致生活暂时性困难的,通过民政临时救助、“防贫保”项目等给予先行救助。聚焦集体经济低收入村,实施分类帮扶。对收入达标村,壮大现有产业规模,规范资产管理,保持稳定增收;对收入中等村,加大主导产业培育力度,增强“造血”功能;对收入偏低村,综合采取加强乡村集体公共空间治理、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招引产业项目等措施,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责任单位:各镇、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农商行、人保公司等;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二)强化产业帮扶,持续稳定增收。坚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产业发展思路,将产业扶贫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坚持科学性、带动性、持效性,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引导地方特色产业、高效农业发展,有效带动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村增收致富。组织开展乡镇扶贫产业园创建,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扶贫产业园建设,与低收入农户和村建立产销、劳务、资产收益、股份合作等关系,形成稳定可靠的利益联结机制。2020年,全区新增扶贫产业园3个以上、“一村一品一社”10个以上。对扶贫产业园建设实施“三个优先”,即: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产业发展资金、后方单位帮扶资金等优先扶持扶贫产业园项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先保障扶贫产业园土地供给,金融部门优先给予扶贫产业园建设信贷支持。鼓励和支持村集体通过资源、资产量化入股的方式参与扶贫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各镇、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财政局、区农商行等;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三)强化就业帮扶,鼓足增收后劲。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恢复经济薄弱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依托扶贫产业园、扶贫车间等载体,提供更多的技术含量低、用工需求量大的劳动密集型岗位,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低收入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结合企业对技术工种需求,针对低收入农户在经营管理、自主创业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定期组织开展“定单式”“点单式”培训。镇、村在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秸秆禁烧、疫情防控等公益性岗位方面,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的低收入劳动力。落实就业创业培训、低收入劳动力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等补贴政策,加大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鼓励各镇成立村级劳务输出服务组织(工作站),每月组织企业下乡流动招聘会不少于1次,培训机构进乡村咨询报名活动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各镇、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等;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四)强化兜底帮扶,降低返贫风险。对建档立卡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急难情形临时救助,加大对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建档立卡家庭救助力度,保证其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严格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现有农村低保户中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在2倍以内的,给予一定期限的渐退期;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重残、重病人员,实施“单人保”。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健全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其他困境儿童按分类保障制度分别予以保障。全面推行防贫保,探索建立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工作机制,确保全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及边缘农户在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情况时,能够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各镇、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人保公司等;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五)强化消费扶贫,形成整体合力。将消费扶贫纳入结对帮扶工作内容。鼓励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优先采购经济薄弱地区农产品,优先聘用低收入人口,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经济薄弱地区农产品和开展乡村旅游。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经济薄弱地区开展工会活动,优先采购农产品。组织经济薄弱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经济薄弱地区产品和服务。依托各类电商平台开展专项促销活动,推动消费需求与经济薄弱地区产品供给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各镇、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总社、区电商办等;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六)强化“三保障”,提升幸福指数。精准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家庭适龄学生就读、资助等情况再排查,不让一个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因贫失学辍学。精准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时,主动识别低收入人口,住院一律先诊疗后付费,做到“一站式”结算。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各类医疗机构为低收入人口开展诊疗服务时,尽可能使用政策范围内药品和医疗耗材,控制基本医保目录外医药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等结报后,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10%以内,进一步提高低收入人口就医报销比例,切实减轻农户医疗负担。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90%以上。精准落实危房改造政策,以区为单位,及时建立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长效改造机制,确保四类重点对象有效解决住房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各镇、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住建局等;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七)强化补齐短板,冲刺全面小康。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优化农村路网结构,改善路桥安全条件。认真落实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节余指标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实事工程、农业科技和产业化发展、乡村建设、石梁河采砂生态治理收益等资金项目,最大限度地向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倾斜。持续加大省市定经济薄弱村人居环境整治,到2020年底,所有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实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5%,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98%,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责任单位:各镇、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八)强化档案管理,记录脱贫历程。充分发挥精准扶贫档案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大力加强精准扶贫档案的规范化建设,确保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得到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的管理。(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把建立完善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和“双组长”负责制,部门承包好“责任田”,扶贫条线坚守好“主阵地”,各类社会组织争当“主助攻”。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正把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要加强统计监测,优化综合考核,实行跟踪问效,兑现奖励措施,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奋力攻坚、担当作为。
(二)加大资金投入。要按照“四不摘”的要求,确保在攻坚期内,原有的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保障、金融扶贫等精准帮扶政策保持不变。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加大本级扶贫资金投入,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和跟踪问效,推动“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落地落实,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加强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基层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优化省市定经济薄弱村“两委”班子队伍,确保省市定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按省定标准落实到位。组织开展村干部在精准扶贫政策、基层空间治理、扶贫资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全区所有省市定经济薄弱村“两委”班子、致富带头人等至少轮训一遍。继续配合市委帮扶工作队到经济薄弱村开展帮扶,持续加大对达标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后续帮扶。
(四)严肃督查考核。坚持问题导向,以“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结合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省级脱贫攻坚政策督查、省市巡视巡察、专项审计等反馈问题清单,对全区“十三五”期间低收入人口脱贫和经济薄弱村达标工作开展“回头看”,逐项对标找差、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确保在2020年6月30日前,大排查和“回头看”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建立季度调度、半年通报、年底评估的工作评价机制,推动责任和任务落实。
(五)抓好总结宣传。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解读精准脱贫的标准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把准政策尺度。加强思想引导,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低收入人口思想道德、法治、感恩教育,增强经济薄弱村自我发展意识,充分激发内生动力。全面总结“十三五”以来全区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结合“10·17”全国扶贫日,组织开展“十三五”脱贫攻坚成果展,总结表彰带头脱贫和带领脱贫的先进典型。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消除农村大操大办、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陋习。
连云港市赣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8日